夏朝历史 商朝历史 周朝历史 汉朝历史 秦朝历史 三国历史 晋朝历史 南朝历史 北朝历史 隋朝历史 唐朝历史 宋朝历史 元朝历史 明朝历史 清朝历史
×取消主题

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共19篇

栏目:英文作文 更新时间:2024-02-26 13:21:11 作者:文/会员上传 发布时间: 人气: 下载.docx文档
文章导读: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 第一篇Do you know Lin Dan? Right! He is the world badminton champion, and also my idol.The players who trained ......

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 第一篇

Do you know Lin Dan? Right! He is the world badminton champion, and also my idol.

The players who trained with me in the little sports school all liked the badminton all-around champion Lin Dan. If there were badminton games, they would either turn on the TV or go to the spot early to look forward to Lin Dan's wonderful performance! I don't count outside, either! However, when I went to school, when my classmates opened the box and talked about the game, most of the students didn't even see Lin Dan in the game. Even the names had never been heard of. How can it not be regretted? Lin Dan is my idol, I am actively advancing momentum. Lin Dan in the play, we will be absorbed in watching his every game exciting game in front of the television, his every action makes people admire it; every action make people excited, I always to hand Lin Dan unable to restrain the emotions agile movements, his vigorous pace. Lin Dan's superb skills, indomitable fighting spirit, all the people marvel, bring forth the new through the old, the world today wins the. I also love badminton, I look forward to through their own efforts, but also like Lin Dan, let the world sit up and take notice.

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 第二篇

My favorite idol is Adele, who is said to be a singer by nature. She and her fans live in North London, England. Although she is a little fat, many people like her very much.

She is a great singer, she has a beautiful voice, when you listen to her songs, you will feel a kind of nobility, which will make you deeply moved this year, she won the ninth Oscar.

中文翻译:

我最喜欢的偶像是阿黛尔,据说她天生就是一个歌手。她和她的歌迷住在英国伦敦北部,虽然她有点胖,但很多人都很喜欢她。她是一个很棒的歌手,她的歌声优美,当你听她的歌时,你会感觉到一种高贵,这将使你在今年深受感动,她获得了第九届奥斯卡奖。

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 第三篇

I like playing badminton very much. I play it every weekend. And I like watch badminton games. The idol of mine is Lin Dan. He is the best badminton player in the world. His skills are so excellent. Watching his games is very enjoyable. We can say that he has no rival in the world, so people call him as Super Dan. Besides, he is handsome and attractive. So he has many female fans. In my opinion, his hardworking spirit is the most admirable. I hope his glory will last.

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 第四篇

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

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 第五篇

Almost everyone has an idol in their hearts. Some people worship the great men in history, and some people worship athletes. But most of the teenagers' idols tend to be singers and actors.

Many young people are so crazy about their idols that sometimes they will do something unwise. A smart fan can figure out what he should do to follow his idol in order to get to know him better He will watch movies and songs related to his hero, and even make a video. He will learn computer technology in the process of chasing idols.

A fan will be promoted because of his ability. The power of idol can make a person better.

中文翻译:

几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偶像,有人崇拜历史上的伟人,有人崇拜运动员,但是大多数的青少年偶像倾向于歌手和演员很多年轻人对他们的偶像是如此的疯狂,有时他们会做一些不明智的行为一个聪明的粉丝可以想出他应该做什么来追随他的偶像为了更好地了解他的偶像,他会看与他英雄相关的电影和歌曲,甚至制作一个视频,他会在追逐偶像的过程中学习计算机技术,一个粉丝因为自己的能力而得到提升,偶像的力量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更好。

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 第六篇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 第七篇

Lady Gaga, the famous american singer, is my favourite person. i am not only fascinated by her forever-changing out-fit, but also her unique style of singing. She loves singing and is very hard working. Although she did not graduate from university, she had a perfect reason. only in this way can she concentrate more on singing.

ithink there is a lot for me to learn from her.

What I admire about Lady Gaga is that she doesnt care what other people think. She is herself. She is orginal, not a copy of anything. I find lots of strength in that. I know a lot of people think she is weird , I can agree she is different, but that's why I love her. I hate it when people call her eccentric, Its really pathetic, considering you dont know her! I like the fun, originality and unexpected suprises she brings. C'mon, you never really know what to expect from her, but it blows my mind!

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 第八篇

偶像刘欢的英语作文

Liuhuan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singers in China ,was born in Tianjin on August 26th,20XX.

He is able to sing songs of different styles,ranging from popular music to rock music and from Chinese folk songs to foreign is not only a singer but also a composer.

He has achieved great success in sang and composed hundreds of songs,most of which are very popular all over the he was honored many was also invite to write and sing songs for international sports meetings ,including the 29 Olympic Games in 20XX.

Liuhuan is a man of various the talent in music,he is also interested in many other things such as tourism and arts.

【参考译文】

刘欢,一个在中国最受欢迎的歌手,于8月26日出生在天津,20xx。

他能唱不同风格的歌曲,从流行音乐到摇滚音乐,从中国民歌到外国歌曲,他不仅是一个歌手,还是一个作曲家。

他在音乐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唱的和由数百首歌曲,其中大部分是风靡全国,所以他被很多的冠军。他也被邀请写和唱的歌曲的国际体育会议,包括在20xx年29届奥运会。

刘欢是一个人各种能力。除了音乐才华,他也在许多其他的事情,如旅游和艺术感兴趣。

介绍偶像的范文英语作文 第九篇

融合曾今和许多人说起过,伍尔芙是我的绝对偶像。在对她如烟海般的评述中,有一段关于她记忆的刻画最为精准:她的记忆一面光明,一面黑暗;一面温热,一面寒冷;一面洒满天堂之光;一面燃烧地狱之火。而正是种种极端的汇聚融合,互相牵扯,使这个有着举世才华与撼世情感的女子在一个日光倾城的午后选择用自身的消亡来保持灵魂的纯粹。 记得有一次在《寰宇地理》中看到对法国的介绍,其中在手摇船上拍摄的一段塞纳河之景最让我记忆犹新。造型简单而修饰繁复的拱桥,宽敞深静的河滨走廊,方圆几百米内不见高楼,唯有旧时底矮复古的小楼将这一方沧浪默默守护。看到这一幕的我曾不住感叹,建设规划真是了不得,将城市与自然融合得如此不着痕迹又恰到好处。彼时的我有认为,最艰深的融合当属人与自然。 而直到我阅读伍尔芙,我才发现,人与人思维的融合才最是难能可贵,可遇而不可求。若说人与自然的融合还能被规划,被设计,将刻意的构思变成无意的天工之作,那思维的融合便是那辨认不得的经藏,没有供解读的译文,即使再拼尽且全力得到的也只是分崩离析的月亮,握紧就是黑暗。 伍尔芙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孤独的人,她有自己的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有一群惊才绝艳,睥睨世俗的友人。只可惜,没有人,始终没有人能与她的思想融合。现实往往比梦想来得残酷得多。她宁愿将自己灼息的思想埋于山谷葬于深海,也不愿倾杯于人。时至今日,她的才情,她对女权运动的影响才如火山喷发,从她亲手种下的伤口处喷涌而出,形成了一股名为意识流的烈焰。可是你知道的,无论

分享到:
赞助商AD位
个性签名:无意影响世界,但求安顿自己。
近期热门
赞助商AD位
格言警句: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本站最新文章
本栏图文推荐
赞助商AD位
格言警句: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网站首页|关于本站|网站地图
趣历史感谢每一位喜欢本站的人,欢迎将本站分享给你的朋友!历史知识尽在 ─ 趣历史!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若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鲁ICP备2021008856号-18 Copyright © 2021-2024 趣历史 www.028gtxx.cn 版权所有
D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