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是最常见和通用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驾驶员和矿区职工的交通安全,配合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中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为进一步确保行车安全,提高服务水平,做到管理规范;在本年度中,主要针对特种车辆、客货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重新制定和修改,如《动力分厂机修作业区客货车辆管理制度》、《矿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车辆日常保养制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和程序》等。
二、对特种车辆班职工进行组织交通安全学习,每周一进行一次,全年累计进行了48次,目的是让每一位驾驶员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通过每月对客车班职工进行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教育形式多种多样,如讨论、讲解近期的交通案例、相关交通安全事故视频、传达焦煤集团各项文件精神等,全年累计进行12次,有力的确保了矿区班车运行安全无事故。
三、对客车及特种车辆每月进行安全检查、节前节后安全检查、入冬前安全大检查等,全年累计进行20次,其中检查出违章作业10起,并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考核、教育。为了保证客货车、特种车辆车况良好、机械性能不出现故障、不耽误各生产单位生产,加强了对车辆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严格要求驾驶员按时保养车辆、填写维修保养记录;严格制定单车核算,让每辆车的维修更换记录一目了然。
四、为了进一步了解工作的不足之处,提高工作质量,每月定期对各生产单位进行走访,分别对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测评,了解到当前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从而改进不足之处,逐步提高服务质量。
1.现场管理督促不严;
2.隐患治理不能按时完成,存在拖延现象;
3.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引起职工足够重视;
4.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深入,有个别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仍显淡薄,安全生产素质较差,在现场生产作业过程中,心存侥幸心理、冒险蛮干、习惯性作业、工作纪律散漫、违章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切实做好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把控车辆维修保养环节,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等,做到规范化、人性化管理。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改正不足,发挥优势和专长,把车辆安全生产工作搞得更上一个台阶。
第2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研经镇党委政府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井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井研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井安委〔发2023〕4号)文件精神。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专门召开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清单制”管理。在总结历次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按照“镇政府统一领导、镇属各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
镇安委会按照国、省、市、县安排部署,推进落实三年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任务,编制研经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我镇各村(居)办公室、各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镇敬老院、各学校、镇卫生院、超市、油气管道及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安全。全年共开展重大节假日集中安全生产检查3次,其余各类检查10余次,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81次,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2次,组织18名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节假日交通劝导40余次,以会代训开展安全培训2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4次,开展应急演练1次。强化打非治违,加大对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随时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提高干部群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将安全宣传与安全检查结合开展检查现场面对面宣传,抓住赶集日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在社区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2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1台,出动镇村干部50余人次,累计发放各种安全宣传材料5000份。公开安全隐患举报电话,鼓励干部群众积极举报揭发非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防治格局,营造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继续保持积极态势,巩固发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对已经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不反弹。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检查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提高了我镇干部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我镇安全事故,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第3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目的,以坚决防控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化工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在主任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安排部署二期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2023年5月13日,园区组织召开2023年第二季度安全环保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园区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园区三个专题、五个专项共计238项的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并于2023年6月29日党工委会议会审定后印发,确保园区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细化推进落实工作实施。
一是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2023年5月13日和8月12日,园区利用安全环保例会,两次组织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会议要求各企业要将“三年行动”工作作为一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认真对照园区任务(问题)清单,结合本企业实际,在全面梳理、摸排的基础上,制定本企业“三年行动”任务(问题)清单。通过宣传发动,使各单位明确了“三年行动”工作的目标、任务,统一了思想认识,把明了工作方向。
二是督促20余家重点企业企业组织2300余人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是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9月17日,园区邀请区委党校**老师,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园区各企业安全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及园区在建项目经理共计60余人参加学习。
落实专人定期跟踪、收集园区各处(所)、各企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推进工作台帐,并定期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023年11朋20日,园区四季度安全环保例会再次对“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三年行动”做为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安全年度考核的内容,实施加分考核,为“三年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动力。
目前,园区“三年行动”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个专题、五个专项238项任务清单(其中持续推进任务120项,2023年计划完成44项,2023年计划完成18项,2023年计划完成55项)。2023年底前完成的共计有44项任务(问题),目前已完成(含阶段性完成)38项,其余6项任务正在按计划实施中,确保年内全部完成。
1、狠抓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按照区府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工作部署,园区积极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2023年纳入的19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两单两卡”和顺口溜编制推广背诵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区级验收,2家通过园区验收,力争年底前其余企业全部通过验收。通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的推进落实,有效的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责任认识,达到了知风险、明责任、会操作、能应急的效果。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和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园区高度重视,立即响应。一是立即开展硝酸铵事故类比排查,所有企业均不涉及硝酸铵生产、使用、销售等情况;二是开展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检查,协同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部门,对园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11家企业,31个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共计发现问题隐患133条,并对照“二合一”检查表中红、黄处罚项,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整改126条,还有7条隐患进在整改过程中。其中涉及危化方面2条,涉及消防方面5条(均是消防取证问题),整改完成率94.7%。三是当前正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全覆盖检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对建峰、天原、华峰等7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三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有效提升企业特别是企业重大危险源装置安全水平,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的落实。
3、夯实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为进水一步提升园区防控风险能力,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并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二是启动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数据接入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工作,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部门视频监控、液位、压力、温度、可燃有毒检测等重要参数时时查询监测预警功能,大大的提升了重大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
1、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企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待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园区将按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推进落实措施和跟踪督促;每年召开一次推进工作会,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存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第4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股室具体负责相关事宜,保证了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一)全面执行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我局将全县划分为4个监管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1名责任领导和2名具体监管负责人,制定了《开江质监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了20名各乡镇政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乡镇领导为我县的安全协管员。在落实巡查、回访、定检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我局突出重点,通过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等记录,加强了对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通过调查摸底,我县20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32家(证书37份),其余的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有一定证照、无证照和现做现卖)。我局在市场准入条件的基础上,通过无证查处和督促动员的方式,积极引导食品及其相关的产品生产企业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共对32家企业进行了年度审查,为其换发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我局继续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积极开展了"地沟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罗丹明b及元旦春节、夏季食品、两节两考等节前和季节食品专项整治12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500余家次,先后督促60家企业提交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处理上级交办案件1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起,责令整改8起,立案查处案件1件,检查货值100余万元,违规涉及货值0.25万元,确保了食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我局与全县32家获证食品企业签定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和《产品质量承诺书》。巡查食品企业及加工小作坊500余家次,回访企业8家次,全县获证食品企业如期全部通过核查并归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不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宣传。一是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暨万户企业承诺》活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悬挂标语2幅。组织集中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举办企业法制培训班。今年,我局召开了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法制培训会议,专题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县4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大大提高了企业法人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群众监督活动。6月中旬,邀请县人大检查团到我县的__县山参葛业有限公司、四川开江谷子里酒业有限公司、__县纯正豆制品厂、__县宏新豆制品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各人大代表对我局日常监管、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此次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法律意识,扩大了质监工作社会影响。
一是部分企业存在重生产,轻管理行为,生产多为粗放型,对如何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部分企业无明确目标,企业质量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监管难。食品小作坊主要分布在糕点、散装白酒、豆制品、饮料、纯净水等几个行业中,大部分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季节性"无证生产"、移动式加工,假冒伪劣的"黑窝点"难以完全根除。因此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很大,监管难度较大。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监管进行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制观念、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监管工作程序、手册和制度。通过整顿和清理,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改。前阶段的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5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上半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我局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及省旅游局的具体安排,全面部署“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验收年”活动,加大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由于局领导班子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局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成立了由温秀美局长任组长、修明、葛毅、钱升亮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周林科长任主任,并及时公布了旅游安全监督电话:8868618。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动员宣传,部署落实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根据国家、省、市的通知精神,年初,我局就下文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立即行动起来,把各级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将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落实到基层企业,并在3月25日全市旅游工作大会上,温秀美局长向10个县(市、区)旅游局局长下达了《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2、制定各项活动实施方案
(1)6月2日,根据福建省旅游局和aa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发动各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
(2)制定20xx年aa市“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各项责任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督查到位,积极整改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局文件精神,我局部署开展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深入细致地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旅游企业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按照省、市政府和省旅游局的文件要求,我局下发了《今冬明春冰雪天气和20xx年“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南旅发[20xx]97号)、《关于开展旅游系统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实施方案》(南旅发[20xx]4号)、《关于春节期间防范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南假日办[20xx]1号)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旅游星级饭店:根据aa市城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从1月起至20xx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各旅游星级饭店的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消防装备得到有效完善,为夯实我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奠定坚实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旅游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a级旅游景区:要求各旅游景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造册登记,抓好整改落实,不留安全死角;强化旅游景区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旅游安全隐患,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防火、步游道防滑、安全护栏加固、险要地段增派安全员等安全工作,完善安全提示,加强安全防范;采取灵活、有效的举措,尤其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根据情况,适时封闭旅游景区,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的景区旅游环境。
通过此次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旅游安全秩序得到改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四)方法得体,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通过深入企业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整改,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求其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求企业提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531人次,共督查旅游企业304个(次),排查一般隐患18项,已整改18项,整改率达100%。
(一)少数旅游企业抓旅游安全工作力度不够大,存在着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二)有的单位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对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时紧时松,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
(三)有的单位安全设施老化,不够完备,安全档案登计、安全总结不够及时准确,个别单位重形式,轻内容,工作标准不够高。
(四)少数旅游企业负责人工作作风不够务实,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抓落实存在虎头蛇尾现象。
(一)针对少数旅游企业存在的问题,下半年将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旅游行业中树立“人人关心旅游安全”的观念。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重点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继续以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负责制为主导,抓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并将整治情况与企业评a、评星挂钩。
(五)继续开展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与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复评结合落实。
(六)积极督促旅游企业做好迎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验收准备工作。
第6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2023年,广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大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形势比较稳定。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落实情况
一是高规格部署,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多次就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接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会上对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急厅等9个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治区党委同意、原自治区主席陈武批准、自治区安委会于5月19日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
二是高标准细化,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采取“1+2+10+N”模式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0个专项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新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制定了16个实施方案,这些方案与年初出台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前后衔接、一脉相承,每个方案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每一项主要任务都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扎实推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在6月底前,全区118个县(市、区、开发区)在7月底前均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任务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开展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是高质量推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西坚持边部署边推动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自治区党委在今年年初就召开常委会议,重点从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这是高质量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先手棋。自治区安委会在今年1月份就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3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出明确要求,这为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下了扎实基础。《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印发实施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召开全区视频推进会,逐个解读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6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就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部署再落实。8月27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7日召开四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工作会议,9月9日和11月18日召开两次全区各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通过自治区安委办高频调度,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四是高要求落实,抓好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全面落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个责任”要求,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落实从自治区、市、县(区)到乡(镇)的工作责任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时刻放在心里,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亲自推动解决工作问题和难题。根据今年疫情防范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复杂形势,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任务要求,认真对照《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要求和阶段划分细化分解各项措施任务,过细梳理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明确具体可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真正做到了抓细抓实抓落地。
五是高密度完善,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广西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工作专班设在自治区应急厅,负责自治区层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推动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进行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同时制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专班例会制度、月通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办公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已召开了四次专班例会,组织开展6次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通过专班例会和督导调研,不断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从7月份起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将“问题隐患清单”细化为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6个清单表,各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送重大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自治区安委会办每月10日前通报上个月进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无实质性进展、成效不明显或不按时报送的市和部门进行列明通报。截止目前,已进行5次(7月、8月、9月、10月、11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通报抄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绩效办等部门。
(二)“一情况两清单”制定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一情况两清单”。广西高度重视“一情况两清单”制定工作,于国务院安委办8月10日要求各省每月填报的“一情况两清单”之前,广西参照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对江苏省开展为期一年集中整治做法,将“两个清单”细化为6个清单表(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并于7月25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于8月5日前首次报送并实行月通报。根据国家制定“一情况两清单”3张表,对照自治区“一情况两清单”6张表在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和填报时间上重新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不断改进“一情况两清单”填报工作。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次视频推进会中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针对全区各市填报“一情况两清单”存在问题进行解答分析。在第四次专班会议专门传达应急部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一情况两清单”问题隐患情况,针对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广西“一情况两清单”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同时专班工作人员分工指导各市在填报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报表工作中存在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对应等问题。
三是以“一情况两清单”推动隐患整改。在每个月召开的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例会中讨论全区各地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各专项领域开展的专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紧盯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通过建立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根治“老大难”问题。“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详见《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1)和《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附件2)。
(三)2023年底需完成的专题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推进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各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进行通报,并汇总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进情况。广西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将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运用源头检查、安全执法、联合行动等方式,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依法查处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开展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企业安生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方面,将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聘请多名专家深入解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并严格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园区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年内,认定并公布了11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二是在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方面,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据库。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6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三是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全区7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参加2023年度广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培训班。四是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面,成功处置了钦州港建港以来最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遇险事件(“中匀7”轮),并积极推广抢险救援处置成功经验。起草了《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规程(征求意见稿)》。五是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方面,对重点县开展了三轮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期间组织各级危化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共659人(次)全程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服务共检查了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问题隐患977项。六是在重大危险源预警系统建设方面,完成全区9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接入工作,接入率达100%(除长期停产的4家企业),实现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罐区和涉及18种重点工艺装置的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区域监测预警全覆盖。七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
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主体,杜绝监管盲区。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后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工亡事故外,强化工伤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二是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是建设煤矿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建立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全区191座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经全部完成自查自纠,11座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完成排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对全区在册的202座尾矿库的督促检查全覆盖。加强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及销号,全区62座长期停用需闭库治理的尾矿库,目前已完成闭库治理的有7座,正在实施闭库治理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30座。对已完成闭库的尾矿库今年已销号15座。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占用消防车通道”现实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二是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纳入《广西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相关部门和物业企业管理和部分执法权限。三是紧抓“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提请自治区发改委将“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规划纳入全区整体规划事项,推动自治区住建厅将消防整治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四是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大练兵培训活动,自治区34个部门机关和14个市级、110个县区级政府同步行动,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五是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发动网格员开展自建房大排查,全区共排查居民自建房340.9万栋,其中高风险场所7.7万栋、中风险场所26.3万栋、低风险场所306.9万栋。六是推动将三年行动纳入自治党委督查内容,提高行动规格和各地重视度。七是借助政协参政议政职责,组织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人社厅、应急厅等部门召开协商会,大力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
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全区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954起,造成2078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5%和5.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造成46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19.3%。二是已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成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共保体招标,报备保险条款及费率,构建了广西智能防控系统和广西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将185938辆道路运输车辆接入实时监测。实现了高速公路“警路企”三方信息化平台的互联合作,建立了智能动态监控中心对所有营运车辆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开发了安全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建成中国-东盟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三是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一打五查”行动、道路运输安全“八个一”活动,共组织35次约谈会,约谈305家企业负责人。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设区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等。五是完成“两员”考试,全区组织考试166场次,组织7220人次完成考核,全区考核合格率66.8%。六是全区共查处超速、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56.3万,抄告交通违法10批次共56.3万条。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交通违法同比减少11万、下降16.3%。治超力度进一步加大,自今年全区共出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执法人员21.19万人次参与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区域联合执法3777次,检查货车56.51万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2.81万辆次,卸载53.70万吨。七是完成城市公交、“两客一危”、重载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监测监控装备安装任务。八是已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农村公路完成县乡安防工程5840公里,完成目标任务140%;县乡危桥改造214座,完成目标任务的669%。全区各地开展“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的设施建设。
8.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比计划提前两个月完成铁路沿线环境12922处隐患整治任务。高铁92座公跨铁立交桥已全部移交,普铁公跨铁立交桥已移交375座,尚有98座上跨桥未与地方部门签订任何协议。覆盖排查客车径路公铁并行地段安防设施隐患4576处,大牲畜上道件数同比下降51.6%。2023年道口“平改立”任务目标封闭拆除55处,已拆除20处,剩余35处。二是有效遏制了局部水域事故多发不利态势,加强船闸运行监督,通过定期发布船舶限载出港过闸通知、梯级船闸联合调度等措施,引导过闸船舶合理装载,有效缓解了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船舶滞航压力。三是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率达到100% ,对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堆场、码头、储罐区进行摸排,开展港口危险货物督查检查,成立检查组131个,开展督导164次,检查单位162家,排查隐患总数395处,已整改360处,整改率91.14%。所有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存储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已全部停止使用。四是于8月完成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五是完善联合监管,深入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和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检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1732人次,发现问题34个,立案调查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六是联合渔业、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区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共检查渔船21665多艘次,检查渔港75座次,检查渔业企业72家次、渔业养殖网箱860个次,排查隐患49项,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35起。全区在册的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实际使用的2242台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各级渔业无线电管理部门累计核发的3264个渔船九位码,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
9.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共派出50个检查组,实现对全区14个设区市全覆盖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44个,下发停工建议书151份、整改建议书156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3440处,涉及84家施工企业和80家监理企业。二是开展全区燃气气源气质抽查。完成13个设区城市总共99个样品的抽检工作,其中天然气样品13个、液化石油气样品85个、人工煤气样品1个。三是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组织自治区预防非职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印发《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对全区14个市的相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四是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整治。组织行业专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下沉基层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布“黑榜”通报、挂牌督办,并列入物业诚信平台系统重点加强监管。五是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区累计查处存量违法建设3649.54万平方米(不含县),占全区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建筑总面积3588.16万平方米(不含县)的101.71%。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2023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的目标任务;2023年1-10月份全区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3.5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19.16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六是持续强化农村房屋安全保障。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加强全区住房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深入开展整治。目前排查任务完成过半。
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确认了全区第一批共11个化工园区,并督促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辖区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或B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提升,对2023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依法予以关闭退出。二是推进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23年任务。截至11月30日,广西纳入2023年国家城镇人口密集搬迁改造任务的危化品企业在完成涉及人员安置、生态环境、安全事项等3个专项验收的基础上,通过了市级总体验收、政府部门网站公示,自治区各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抽查核实全覆盖工作。
11.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方面,通过梳理,2023年已建立了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二是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方面,截止11月30日,广西共成立140检查组排查企业1066家,发现一般隐患1303处,现已完成整改923处,整改率71%,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共7处,现已完成整改1处,其余正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在案件移交方面,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截止至11月30日,广西整治行动中共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2人),处罚企业20家,处罚金额49.3894万元。四是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方面,全区各市完成了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
(四)典型经验做法
1.扎实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工作部署上,广西总队提请自治区副主席周红波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打通生命”通道治理方案。二是在运行机制上,成立专班,制定联席会议、定期督战、包干指导等7大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三年行动汇报推进会,每半个月公示一次红黑榜,定期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地落实工作。三是在示范创建上,根据各地特点,确定21个示范性建设项目,打造三年行动精品工程。确定桂林、梧州、北海、贵港、河池等5个地市为试点单位,打造“东南西北中”三年行动示范建设现场会,目前已在桂林、梧州分别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街长制”消防治理现场会。督促14个地市不等不靠,建成133个消防车通道治理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发动各物业企业参与通道标识施画工作,新建、改造路内停车位、路外停车位、临时停车位2.56万个,成效明显。
2.不断强化水上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海上搜救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海上渔业生产活动(包括海钓等休闲渔业活动)的措施,落实休闲渔业船舶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妥善处置“中匀7”轮危险品泄露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次生事故,未出现负面舆情或引起公众恐慌,船舶重大复杂事故(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检验,受到部领导的批示表扬。
3.大力度推动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担任组长的自治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按照国家9部委文件,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确保验收质量。在搬迁工作中行挂图作战,制定作战图。对搬迁改造工作细化成多个关键步骤,根据每家企业搬迁改造方式和当前进展情况,重新倒排工期,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动了搬迁改造工作。出台支持搬迁政策,将列入搬迁改造(就地改造、异地迁建)项目纳入“千企技改”工程范围,享受《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支持,安排1.3亿元自治区财政金支持全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搬迁改造工作。
一是工作推进还不平衡。部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一致,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的效果还不够突出。
二是专班制度还不到位。受制于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少和办公场地不足等客观原因,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时存在困难。
三是主体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动态的安全生产容易诱发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少数单位未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治未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3年,广西将继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强化克难攻坚。对照2023年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快落实集中办公制度,提高进展情况报送时效。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每月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相关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以及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落实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月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红黑榜”管理制度,对各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一一进行细化,列出清单,对推进效果好、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列入红榜;对工作推进缓慢、发生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事故的,列入黑榜,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各市各部门的调度指导,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市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坚决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贯。强化安全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三年行动工作专栏和其他宣传渠道,激励干部职工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社会民众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第7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立即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近期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重点检查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对辖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实行全覆盖检查。以各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宾馆、商场、车站、集会庙会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开展特种设备检查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335人次,检查了舞钢二郎山、尧山风景区、祥龙谷景区、市博物馆、艺术中心等108家单位,对发现的23个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19个,为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打下了基础,为全市人民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了良好环境。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对待”的要求,对照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双月清零制度的通报,举一反三,排查特种设备领域隐患风险,督促使用单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风险识别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电梯安全管理,杜绝带病运行;加快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辨识能力,完善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清零。
针对前期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情况,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辖区内电站锅炉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和期限完成隐患整改。督促运行超过10万小时未进行检验的主蒸汽母管的使用单位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对未能按期开展内部检验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要列入严重事故隐患。
一是在强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中,突出四个结合:一是组织落实与技术培训相结合,市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以会代训,对“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进行演示,各县市区一把手、主管领导以及特设股股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观摩,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二是使用单位数据录入与安全监察相结合,确保设备录入数量与实际相一致,保证底数清楚;三是录入信息与检验信息相结合,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四是推进工作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案源,打击违法行为。
二是试点先行,上下联动。为推动“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的建设步伐,平顶山市局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做为试点,率先探索监管平台的建设。总结高新区的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舞钢市同时开展平台的建设。市局对各单位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实行日报制,要求每天下班前截图报送当日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动态。截止目前监管信息平台共录入使用单位505家,锅炉102台,压力容器2881台,压力管道733单元,电梯2937台,气瓶24624台,大型游乐设施9台,场(厂)内机动车辆284台,起重机数量804台。
第8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为落实19号文件精神,推动食品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确保我乡食品安全,我乡做了如下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和风险,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乡食品安全。
成立以主管副乡长李仕利同志为组长,安全与经济管理办全体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抽查和例会制度,听取各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检查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食品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扩大监管范围对食品生产加工网点的室内外卫生进行严格要求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对从事食品行业人员健康证进行严格检查及进货台帐的检查力度,对无台帐和健康证的单位或个人立即限期整改,并联同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全乡的食品生产制度场所、学校、幼儿园、企事业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如存在问题则令限期整改,继续加大程各庄、大城子、墙子路三个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我乡。
(二)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乡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三)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我乡整治小组开展了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我乡组织了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全乡开展餐饮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解决沿街食品摊点乱搭乱、乱摆乱占,以及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违法经营现象。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我乡与卫生、工商、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团伙,要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善广乡现有个体工商户174家,旅游餐饮服务业12家。主要分布在乡内,比较分散,根据实际情况,乡政府于三月分别与22个行政村、各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目标、责任。责任书要求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把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全乡启动突发食品安全检查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遇到食品中毒和传染病等,发现后立即到乡卫生院治疗或卫生部门及公安部门紧急到事发现场急救,调查并上报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做到及时上报,如遇到大的事件,由乡领导小组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做到村、乡、县三级联网,层层抓落实。
由于我乡地处偏远山区并与兴隆县接壤,人口流动性大,造成了对餐饮企业食品操作人员卫生检查难度大,因此我乡今后食品安区工作将把工作重点放在餐饮企业的外来人口食品操作人员的卫生检查工作上。
由于工作到位,检查力度大使我乡在整治期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我乡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9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亳州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查隐患、强整改、严执法,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推深做实三年行动“攻坚之年”。1-5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同比分别下降41.7%、44.0%;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两降一无”的良好安全生产形势。
找准攻坚重点。结合“1+2+2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攻坚力度,确保三年行动纵深推进。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查找其中可能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问题,积极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梳理出突出问题46个,出台制度措施20余条。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一领域一专班、挂牌督办等方式,彻底解决攻坚之年“攻什么、如何攻、谁来攻”的问题。
破解攻坚难点。紧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监管环节,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暗访,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彻底解决了一大批难点、热点、痛点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检查、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液化气使用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等5轮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297处,下发通报4期,制作警示教育片1部,对4家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扩大攻坚效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对存在的隐患“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责令停业的责令停业,该列入黑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环境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安全隐患48186处,已整改47291处,整改率98.14%;实施行政处罚547次,罚款313.6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8家,约谈警示154家,移交司法机关11人,联合惩戒企业4家。
第10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做到责任细分到人,措施到位。一是与各股室负责人、各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督促企业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年来,由于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措施得力,所管行业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2023年,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始终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深入落实特种设备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查找监管漏洞和盲点,补齐监督指导安全隐患整改的短板。安排部署58家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监管责任人;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组织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认真实施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与电梯安全攻坚战结合起来,对前期发现的5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在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加强监察督办力度,责成各监察机构,监督指导隐患单位,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积极组织取得许可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协调检验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已完成5台电梯的安全隐患整改。
三是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与节产品质量和认证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针对液化气充气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及演练工作和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现场检查了工业产品销售经营部8家公检查电动车、电线电缆、暖手器等18件,建筑用砖抽查4家,6个批次。加强了产品的质量保证。
四是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与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对我县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单位、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区,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和整治,现场监督检查了气瓶使用单位54家,检查气瓶86只,强制送检超检验周期气瓶0只,严厉打击了非法充装行为人的嚣张气焰,保障了我县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安全。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抓安全教育是前提,因此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相关安全知识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一)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以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周及扫黑除恶、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等有利时机,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电子屏、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强化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全年通过以查代训的方式培训各类食品经营人员856人次,发放各种知识资料1350余份,展出宣传板38块次,悬挂横幅15条次。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提高消费维权水平,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让消费者安全消费、放心消费、舒心消费,全年共张贴12315消费提示500余张,受理办结12315消费投诉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73元;受理办结投诉案1件,处行政罚款1500元。
(一)安全生产、守法经营意识薄弱。通过梳理安全生产监管,我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比较普遍存在的是法人或者是主要经营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严重不足,只重宣传,将安全生产挂在嘴上,贴在墙上,没有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经营状况屡禁不止。
(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滞后。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
(三)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存在维保人员不在岗的情况,一旦发生电梯锁人事件,在第一时间找不到开电梯的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在县安委会的组织下,与应急、住建、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持之以恒的搞下去,形成高压态势。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人、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三年内对现有和新增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人、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轮安全教育培训,对违规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法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是要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溯源监管、电梯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形成长效动态监管新机制。保证我县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第11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扶安委发文件精神,镇开展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根据《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扶安办发文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患于未然,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镇成立以镇长同志为组长,副镇长同志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与各村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集中力量对本辖区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2.开展道路交通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
我镇交管办及交通协管员在各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全镇重要道路进行交通监管,及时对违章情况进行查处、对违章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道路安全情况的监测。认真检查是否存在道路路面开裂、路基下沉、护栏损坏等情况,一经发现,及时进行处理。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并采集、录入交通管理信息。
3.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和整治。
对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针对检查出的隐患,下发整改书限期整改,对1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隐患13余条,对查处的隐患按时复查形成闭环;都及时整改完成,加大对非法经营销售危化品、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
4.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和整治。
对镇辖区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超市、饭馆、企事业单位等敏感场所,持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对农家户继续开展用电用气火灾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电器、线路以及消防设施使用管理等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和整治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售卖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加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入户等方式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年终更进一步联合村组干部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监管和安全常识的宣传,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平安度过春节。
5.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和整治。
针对镇辖区内食品消费量情况,检查了农贸市场、超市、小作坊或小经营店、学校周边小摊贩及食品店安全情况,发现有“三无”产品、临近有效期和过期食品,立即责令下架。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学校保持食堂食品卫生,加强菜品留样和食品原辅材料留存购货单及加强自查巡查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针对农村聚餐量及临时性群体聚餐情况,镇安办联合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了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及检查规范。加强督促食品协管员使用雅安食品监督执法APP对食品检测和备案信息进行平台录入上报。
6.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针对镇辖区举行的大形群体性活动,落实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食品安全检查、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制订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控制安保方案和疏导方案,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引起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开展对景学校、农贸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7.开展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和整治。
针对辖区企事业单位、超市及加油站等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摸排,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书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整改,并提出相关要求,督促认真做好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及建立完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加大宣传消防、食品、道路交通等各项安全知识,着力做好各企业化解和防范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截至目前共检查次数30余次,排查整改隐患56条,进一步增强镇辖区内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增强安全意识。
1.镇、村、组干部身兼数职,工作冲突影响工作开展。
2.大部分镇、村组干部安全监管专业知识技能低,隐患检查排查、整改完成情况的记录简单、填写不规范,档案填写和管理的能力相对差。
三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按照镇政府各办公室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2.加强业务培训与自我学习,提高镇、村组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与工作能力,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规范。
3.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工作动态。
第12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一
重点检查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对辖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实行全覆盖检查。以各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宾馆、商场、车站、集会庙会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开展特种设备检查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335人次,检查了舞钢二郎山、尧山风景区、祥龙谷景区、市博物馆、艺术中心等108家单位,对发现的23个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19个,为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打下了基础,为全市人民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了良好环境。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对待”的要求,对照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双月清零制度的通报,举一反三,排查特种设备领域隐患风险,督促使用单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风险识别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电梯安全管理,杜绝带病运行;加快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辨识能力,完善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清零。
针对前期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情况,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辖区内电站锅炉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和期限完成隐患整改。督促运行超过10万小时未进行检验的主蒸汽母管的使用单位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对未能按期开展内部检验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要列入严重事故隐患。
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是在强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中,突出四个结合:一是组织落实与技术培训相结合,市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以会代训,对“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进行演示,各县市区一把手、主管领导以及特设股股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观摩,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二是使用单位数据录入与安全监察相结合,确保设备录入数量与实际相一致,保证底数清楚;三是录入信息与检验信息相结合,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四是推进工作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案源,打击违法行为。
二是试点先行,上下联动。为推动“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的建设步伐,平顶山市局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做为试点,率先探索监管平台的建设。总结高新区的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舞钢市同时开展平台的建设。市局对各单位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实行日报制,要求每天下班前截图报送当日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动态。截止目前监管信息平台共录入使用单位505家,锅炉102台,压力容器2881台,压力管道733单元,电梯2937台,气瓶24624台,大型游乐设施9台,场(厂)内机动车辆284台,起重机数量804台。
第13篇: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XX]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在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学校食品安全硬件设施还不能达到要求,必要的消毒、储存设施欠缺;二是对僻远薄弱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缺乏经常性地检查指导,导致工作随意性大,食堂环境卫生差,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不落实;三是仍有极少数学校搞“甩手承包”,缺乏监管,仍存在安全隐患;四是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不太规范,具体表现在建账不规范,没有严格实行成本核算、保本经营,帐目、菜谱等公开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