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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妇女儿童“两纲”工作总结
今年我镇新“两纲”工作在县妇儿工委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以全面实施我镇新两纲规划为主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新两纲工作会议精神,因地制宜,扎实工作,全面实施我镇20-年新两纲工作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加强新两纲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一名副镇长为组长的新两纲工作领导小组。一是专门抽出时间研究我镇新两纲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各社区年终考核;二是每季度听取一次新两纲工作情况汇报,切实解决新两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我镇妇儿工委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新两纲宣传工作。一是利用节日宣传,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母亲节等有利时机组织广大妇女儿童开展歌咏比赛、艺术表演、法律知识竞赛等,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和两纲的目标、任务等,教育和引导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二是利用宣传月宣传新两纲,3月在“三八”维权月的宣传活动中,各村、社区采取不同形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婚姻法》,新两纲宣传资料等,使新两纲宣传深入人心。三是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宣传在“双学双比”、抗震救灾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妇女,并在全镇大力弘扬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风尚,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扩大新两纲的社会影响,促进新两纲目标的实现。
今年4月20日8时2分,-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我镇妇儿工委按照县妇儿工委的安排,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一是组织全镇妇女干部迅速深入一线撤离妇女儿童、转运伤员、统计上报灾情和发放救灾物资;二是帮助妇女儿童搭建帐篷解疑释惑,消除恐慌心里,正确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不信谣、不听谣、不传谣、不惊慌,自立、自信、自强、自救,科学正确认识地震,做好生产自救,妥善做好了户外避震妇女、儿童的宣传、疏导和服务工作,及时为全镇妇女儿童提供各种救助和帮助,在最短的时间内,受灾妇女、儿童得到安置,确保小春收割和大春满栽满插。三是组织巾帼妇女义务志愿者,成立了巾帼救助站,为转运物质的车辆以及灾民发放他们所需要的生活用品,并帮助我镇在“4.20” 地震中住房倒塌妇女、儿童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四是发动部分妇女,动员她们的丈夫和儿子1000余人到民政局为全县灾民转运救灾物资和负责县城排危抢险工作,帮助留守妇女、儿童以及军烈属家庭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五是在县妇联的关心下,我镇90名儿童得到每人2000元的震区儿童救助。
一年来我镇新两纲工作一是采取多渠道、多层次抓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全镇妇女儿童的科技、文化素质,推动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一帮一”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全镇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90%以上的妇女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80%以上的下岗女工接受再就业技能培训,实现再就业,参训人员基本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进一步提高妇女受教育的程度。二是抓好妇幼卫生健康工作,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今年3月配合镇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开展了结核病核心信息知识宣传和关爱女性健康知识以及灾后防疫等讲座,下发宣传资料3800余份,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情的发生,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三是抓好妇女就业和参政议政工作,今年我镇主要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女工再就业作为两纲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配合各部门,通过举办各类培训会,招聘会等方式,千方百计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自主创业。做好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全镇12个村,五个社区都配齐、充实女干部,确保妇女参与村、社区的决策管理,妇女参政、议政的热情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总之,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镇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大镇,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对妇女儿童产业的投入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差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很远。我们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找差距,牵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实现我镇“两纲”工作新的重大突破而努力工作。
第二篇: 妇女儿童“两纲”工作总结
区司局妇女儿童工作在区妇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引导妇女群众立足岗位,勤奋敬业,努力学习,快乐生活,致力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贡献。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维护妇女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事关每个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的宏图大业,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局党组的意图要求,上下齐心,密切配合,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开展有益于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活动,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妇女思想素质是妇儿工作重点。我局充分发挥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作用,及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以文化、卫生、科技、法律下乡、“三·八”妇女维权周、“六一”儿童节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送法下乡活动。今年8月我局在XX社区开展了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培训活动。培训会上司法局妇联工作人员就婚姻法和继承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向参会的100多位基层妇女干部和老君镇的妇女代表、儿童进行了系统的讲解。法律援助工作站樊荣同志就婚姻家庭纠纷中相关问题的法律处置,怎样解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怎么处置胁迫婚姻?结婚程序有瑕疵怎么办?怎样对待妇女的生育权?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和怎样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处理离婚问题(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现场培训。会场鸦雀无声,与会人员全神贯注地听取主讲老师的讲解,频频点头认可。会上还针对老君镇出现侵害未成年幼女的现象,专门讲解了两个性侵害幼女的典型案例以及律师点评,要求家长学会怎样保护未成年孩子,防止孩子免受不法侵害。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权意识和法律水平,调动了农村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性。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点抓好农村家庭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妇女权益维护,让她有体面生活有尊严生活。2023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服务力度,为31名未成年人和18名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为1100余名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咨询。
(一)加强学习。学习是一个过程,学习是长期的,学习是全方位的,提高素质唯有如何学习是根基性的。司法局鼓励职工特别是女职工提高学历,提高工作技能,争当学习型人才。
(二)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妇女工作实效。女职工在做好局党组、局工会分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领导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发挥好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发挥女职工的长处积极工作。
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一课堂建设。在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不断强化法律意识,从小养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法律进学校”是“七五”普法“法律七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重要工作措施。我局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指导学校立足本职,积极开拓创新,在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实效性上下工夫,抓好法治副校长和法律辅导员工作,及时培训,工作效果作为“七五”普法检查内容之一。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今后,为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帮助,让更多群众受惠法律援助,最大程度地保障困难群众享有公平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将继续把青少年学法作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第三篇: 妇女儿童“两纲”工作总结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为确保纲要目标如期实现,一年来,建水县妇儿工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州妇儿工委的关心指导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经济社会与妇女儿童事业的协调发展,加大投入,优化环境,力促建水县妇女儿童工作再创新佳绩。
建水县国土总面积3789平方公里,辖8镇6乡,137个村委会、16个社区,总人口54.12万,其中女性26.78万,占49.48%,17岁以下儿童11.47万,占21.19%,少数民族人口占39.9%。建水素有“滇南邹鲁、文献名邦”之美誉,拥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两项殊荣。2023年,预计实现县域生产总值155.87亿元,财政总收入17.25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83亿元。截至2023年底,《建水县妇女发展规划(2023-2023年)》93项监测指标中已达标81项,达标率87.09%,比2023年的86.02%提高1.07%;《建水县儿童发展规划(2023-2023年)》94项监测指标中已达标88项,达标率93.62%,比2023年的89.36%提高了4.26个百分点,突破了90%的达标率,部分指标已提前完成,有的指标甚至领先于全省的平均水平。2023年建水县被命名为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国家级示范县(2023—2023)”。2023年,国家实施“两纲”示范县重点项目——家庭教育水平提升项目、云南儿童保护及发展资源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及州级儿童之家建设示范点等项目也相继落户建水,这充分说明了上级对我县妇女儿童工作的肯定。
(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1.提高认识,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水县政府始终把妇女儿童事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来抓,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改善建水县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2.明确目标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建水县妇儿工委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成员单位,现有成员单位32个,县妇儿工委办实现机构编制单设、经费单列和人员专职,将“两纲”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联络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了成员单位述职和考核制度,每年在妇儿工委全会上述职并进行考核,形成了有规划目标、有责任落实、有检查考核的工作链条。
3.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近六年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投入39.55亿元,医疗卫生经费累计投入19.07亿元,妇幼经费累计投入6157万元,为全县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部门联动,关注妇女发展
围绕《妇女发展纲要》中“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七个方面,县妇儿工委办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整合部门资源,关注妇女发展。县卫计局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以卫计局为龙头,以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为核心、以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网底、私立医院为补充的绿色通道网络体系。县教育局把性别平等原则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始终,不断缩小男女两性受教育程度的差距,逐步提高妇女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县人社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用足用活国家、省、州、县各项政策措施,扩大妇女就业优惠政策覆盖范围,使小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多项政策惠及广大妇女。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妇女干部的培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的比例,切实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县民政局扩大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加强对特殊妇女群体的社会服务。县司法局、农科局、环保局等成员单位,以送技术、送知识、送科技、送法律、送医疗、送温暖、送资金“七送”服务为切入点,深入面甸镇、青龙镇、利民乡开展宣传活动,开展“三下乡”、“男女平等”、“禁毒防艾进村寨”、“女职工维权”、“儿童权益”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将农科技术、免费诊疗、就业信息、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县妇女儿童医院与县妇联联合举办建水县女性大讲堂知识讲座,为全县2000余名妇女开展健康检查,组织医疗队为10013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筛查,加强了婚前健康干预和妇女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人社、妇联、团县委、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实施“贷免扶补”、“小额贷款”等项目,2023年,为583名创业妇女和62名女大学生发放创业贷款6464万元,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短期培训11600余人(次),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县妇联按照全国妇联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前部署,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制发《建水县妇联改革实施方案》,全县选举产生村(社区)妇联主席153名,均由“两委”成员担任,专职副主席138名,兼职副主席322名,执委2249名;乡镇妇联主席13名,除临安镇外,均由同级党政班子中女性成员担任,专职副主席14名,兼职副主席54名,执委356名。县妇联深入14个乡镇为204名贫困妇女儿童送上慰问金2.1万元,以及价值2.4万元的棉被、毛毯、油、米等生活所需物资;走访慰问家庭困难、身患疾病的贫困妇女54名,送上慰问金6.72万元。县妇儿工委办做好监测统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州举办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建水县妇女发展规划》部分指标提前完成,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比目标任务95%高4.9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24%,比目标任务85%高9.24个百分点;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43.22%,提前完成40%的目标任务。全县城镇单位从业妇女比例50%,提前完成40%的目标任务。妇女就业人数逐步增加;全县技能劳动者人数中妇女人数为1.99万人,占总人数比例为68.18%,比目标任务高28.18个百分点。参加工伤保险的妇女1.03万人,占参保总数的46.82%,妇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7%,生育保险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人数2.79万人,其中:妇女儿童占1.14万人,占我县城乡低保人数40.9%。全县女政协委员有85名,比上一届政协委员多11名,占委员总数的37.95%,比目标任务30%高7.95个百分点。全县公务员人数2347人,其中女性公务员数为806人,占总人数的34%;科级领导干部789名,其中女领导干部211名,占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27.37%。211名女领导干部中,正科级46名,副科级165名;少数民族女干部75名,非党女干部20名。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的配备比例达83.33%;乡镇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的配备比例达100%。
(三)同心协力,关爱儿童成长
围绕《儿童发展纲要》中“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五个方面,各成员单位发挥优势、同心协力,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县卫计局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儿童卫生保健网络建设,完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基层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中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儿童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县民政局不断完善儿童救助制度,扩大儿童福利范围,积极牵头做好“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县人大、残联、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到州特教学校看望建水籍儿童。县妇联依托“云南省家庭教育示范基地”——文庙,开展儒家“三礼”活动,倡导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开展“春蕾爱心桥”助学活动,为40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款4.2万元,帮助她们完成学业。县妇联与团县委、工会联合开展“金秋圆梦”行动,为195名贫困大学生、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子女发放助学金65万元。县检察院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室,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各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全县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建水县儿童发展规划》的部分指标提前完成,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51%,比目标任务75%高23.51个百分点;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2.6%,比目标任务55%高37.6个百分点;婴儿死亡率为6.84‰,比目标任务11‰降低4.16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05‰,比目标任务13‰降低3.95个百分点。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74.47%,比目标任务70%高4.47个百分点;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初中在校生20636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3.26%,初中三年完学率达97.9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43%,提前达到2023年95%的预期目标。
(四)抓好示范,实施家庭教育水平提升项目
在全国、省州妇儿工委办的关心和支持下,建水县依托永祯社区“儿童之家”实施为期2年的家庭教育水平提升项目,预计投入9.84万元,组建家庭教育专家团队,筹编《建水县家庭教育读本》。同时,整合云南省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实训基地和红河州州级示范儿童之家建设项目资源和资金,按期开展培训、讲座、亲子游戏等活动。2023年,已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三期,举行“成童礼”仪式、“敬老礼”仪式2次,开展“我参与我快乐”趣味游园、“七彩童年”暑期夏令营等活动6次。通过系列活动,向社区群众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及方法,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五)创新载体,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快速发展
1.创建“爱心传播站”,传递真情。结合工作实际,县妇儿工委办在临安镇崇正社区、西庄镇团山村等地建立“爱心传播站”5个,旨在为爱心捐赠者提供奉献爱心的载体,帮助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文庙社区创新举措,实行积分管理,为社区居民分发爱心积分卡,居民可通过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累计积分,凭积分卡到“爱心传播站”兑换所需物品。截止目前,5个“爱心传播站”募集爱心款47.53万元,物资价值18.38万元,走访慰问3000余人次。
2.创建“儿童之家”,丰富阵地。按照“以点带面,逐步铺开”的原则,在文庙社区省级“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和永祯社区州级“儿童之家”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下,县民政局、县妇儿工委办和县妇联共建“儿童之家”34个,投入经费21.5万余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180余次,服务妇女儿童4000余人次。同时,县妇儿工委办充分发挥督导作用,督促各个社区根据妇女儿童的民生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开展工作和活动,做到建好家、管好家、用好家,真正把“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成广大妇女儿童的“温暖之家”。
3.建立“维权服务中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积极探索与专业团体合作维权新模式。县妇联成立了维权服务中心,开通12338维权热线,依托社会组织下设司法鉴定服务站(红河公信司法鉴定所)、法律服务站(华垣律师事务所)、婚姻咨询服务站(州二院心理咨询室)、义工服务站(永祯社区),形成了“妇联干部+专业队伍+义工”的维权工作格局,每年组织律师、医生、志愿者、义工到乡镇、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婚姻家庭咨询等活动,增强了维权服务的专业性。二是与司法局共同成立了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化解各类家庭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效服务。
一年来,各成员单位围绕“两纲”各项目标任务,做了大量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两纲”实施过程中,部分指标的完成还有一定难度:一是要求“到2023年,90%以上的村(社区)要建立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全县共153个村(社区),必须建138个“儿童之家”,此项工作虽已由县民政部门牵头,但任务艰巨,没有专项建设经费,要完成目标任务困难较大。二是高中毛入学率目标任务是90%,目前入学率为84.64%;三是县人大女代表要占总数的30%,而我县25名女代表只占总数的11%;四是2023年村两委换届,村民委员会主任仅占了6.60%,离实现10%以上的目标还差3.4个百分点。五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求达到85%,目前只达到74.9%等。
针对“两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成员单位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确保“两纲”顺利实施。
(一)强化责任,推动“两纲”目标任务落实
落实“两纲”目标是县妇儿工委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创新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将加强对实施“两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逐条对照2023年的“两纲”工作目标,重点针对未完成的指标,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对策,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切实解决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努力形成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扩宽渠道,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对妇女儿童、家庭教育等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让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基本原则、“两规”、“两法两办法”等相关内容,做到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妇女儿童了解掌握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促进妇女儿童的发展,发挥妇女儿童在社会文明发展进步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监测统计数据的完整性
“两纲”监测统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综合性工作。为此,县妇儿工委办将积极与统计部门联合,切实加强对我县“两规”统计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完善指标收集渠道,尽快填补一些统计方面的空白,严把数据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修正,确保“两纲”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整合资源,加快“儿童之家”建设步伐
按照省级“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要求,县妇儿工委办积极与县民政部门沟通联系,对已创建的“儿童之家”,加强管理和督导,示范带动其他村(社区)整合资源,加快“儿童之家”建设步伐,并不断扩大“儿童之家”的服务范围和领域,提升“儿童之家”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为社区(村)妇女儿童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尽职尽责,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好的服务
县妇儿工委办要继续发挥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努力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各成员单位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新成果、新经验、新思路、新举措,为推动“两纲”顺利实施努力做好服务和跟踪问效工作。同时,结合部门特点和优势,不断探索、积极创新,继续抓好“春蕾爱心桥”、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爱满建水·美丽家园”等工作,加快“儿童之家”、“爱心传播站”、“留守儿童示范机构”等活动阵地建设步伐,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好、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建水县作为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国家级示范县(2023-2023)”,在今后的工作中,建水县妇儿工委办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抓实抓好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积极推进两个纲要的实施,努力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第四篇: 妇女儿童“两纲”工作总结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务局高度重视妇儿“两纲”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探索全面实施“两个规划”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为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力量。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局党组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摆上重要位置。一是在领导班子调整后,及时调整完善了了妇儿两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二是局党组经常听取了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并将两个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了全局双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三是每季度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研究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以改善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大力开展人畜饮水,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将各项工作目标逐一落到实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善全区妇女儿童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全区通过兴建集中供水工程、饮水安全工程等措施,解决了1.6176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市区下达安全饮水目标任务,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78%.二是实施白龙湖、亭子湖水资源保护工程,改水、改厕、改灶共500户。
(二)认真贯彻落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水资源保护、水行政规费征收力度。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证年度审验制度、计划取用水的申报制度。20-年有效取水许可证20套,审批取水总量为833970.64万立方米。延续取水许可8件;受理办理变更取水许可1件;新办证1件。三是搞好水法规宣传。20-年,我们紧紧围绕联合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的主题,我局在老城嘉陵广场人口密集区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点。当天,悬挂宣传标语3幅;制作节约用水展板4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赠送宣传读本、《节水用水图册》1000套;发送宣传画20余份。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向群众作了水法律法规和水资源保护的专题宣讲,积极倡导节约保护水资源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活动现场群众踊跃参与,宣传人员耐心回答,场面十分热烈。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广大群众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沟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至十二月份,27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已完成27平方公里,其中农发水保项目完成8平方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35%。二是水保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执法检查95次,其中:省级检查6次,市级检查19次,县级检查70次;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个,防治责任范围面积59.74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312.73万元;开展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以来,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率达100%。三是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已通过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宣传16次。完成前期设计规划1项。
认真组织学习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为核心的法规、政策,同时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会议精神,国务院、省、市、区各级政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策略措施,以及我局“两纲”工作实施方案。努力加强妇女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全体女同胞能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促进思想进步和工作进步。一是搞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营造节日氛围,弘扬时代精神,努力营造尊重妇女,理解妇女、关心妇女和保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与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全局妇女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弘扬“四有”、“四自”精神。二是积极开展庆祝“六一”、“七一”、“八一”、“九一”、“十一”等活动。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三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把节水理念灌输到孩子心中,节约用水,从小做起。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真正让妇女儿童都过上了一个有所思、有所得、有所乐的节日。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为女职工排忧解难。在职工中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廉洁家庭”、“五好家庭”建设活动以及创建妇女“巾帼建功”活动。
第五篇: 妇女儿童“两纲”工作总结
2x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务局高度重视妇儿“两纲”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探索全面实施“两个规划”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为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力量。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局党组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摆上重要位置。一是在领导班子调整后,及时调整完善了了妇儿两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二是局党组经常听取了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并将两个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了全局双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三是每季度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研究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以改善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大力开展人畜饮水,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将各项工作目标逐一落到实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善全区妇女儿童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全区通过兴建集中供水工程、饮水安全工程等措施,解决了1.6176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市区下达安全饮水目标任务,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78%.二是实施白龙湖、亭子湖水资源保护工程,改水、改厕、改灶共500户。
(二)认真贯彻落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水资源保护、水行政规费征收力度。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证年度审验制度、计划取用水的申报制度。2xxx年有效取水许可证20套,审批取水总量为833970.64万立方米(其中:省委托两处用水量831939万立方米)。延续取水许可8件;受理办理变更取水许可1件;新办证1件。三是搞好水法规宣传。2xxx年,我们紧紧围绕联合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的主题,我局在老城嘉陵广场人口密集区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点。当天,悬挂宣传标语3幅;制作节约用水展板4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赠送宣传读本、《节水用水图册》1000套;发送宣传画20余份。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向群众作了水法律法规和水资源保护的专题宣讲,积极倡导节约保护水资源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活动现场群众踊跃参与,宣传人员耐心回答,场面十分热烈。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广大群众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沟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至十二月份,27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已完成27平方公里,其中农发水保项目完成8平方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35%。二是水保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执法检查95次,其中:省级检查6次,市级检查19次,县级检查70次;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个,防治责任范围面积59.74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312.73万元;开展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以来,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率达100%。三是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已通过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宣传16次。完成前期设计规划1项。
认真组织学习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为核心的法规、政策,同时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会议精神,国务院、省、市、区各级政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策略措施,以及我局“两纲”工作实施方案。努力加强妇女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全体女同胞能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促进思想进步和工作进步。一是搞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营造节日氛围,弘扬时代精神,努力营造尊重妇女,理解妇女、关心妇女和保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与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全局妇女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弘扬“四有”、“四自”精神。二是积极开展庆祝“六一”、“七一”、“八一”、“九一”、“十一”等活动。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三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把节水理念灌输到孩子心中,节约用水,从小做起。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真正让妇女儿童都过上了一个有所思、有所得、有所乐的节日。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为女职工排忧解难。在职工中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廉洁家庭”、“五好家庭”建设活动以及创建妇女“巾帼建功”活动。
第六篇: 妇女儿童“两纲”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的妇女儿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妇儿工委的正确指导下,得到了健康全面的发展,现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我局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
一是安排了专人具体负责妇儿工作,建立了由局长冯劲同志任组长,分管妇儿工作的副局长王革宇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确定了一名女同志为联络员,专门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统计,从组织上保障了女职工工作有人管,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内容,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做到了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从制度上保障了女职工工作有章理事。
三是我局将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形式,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的宣传力度,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元旦春节期间,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特别是慰问困难单亲家庭。组织开展“三八”节庆祝活动,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我局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每个月1至2天集中学习制度,主要学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女同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尊重女性,保护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经常性地对全局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帮助她们转变观念,树立起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思想理念,使之成为政治过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勇于奉献的新女性。
在抓好妇女儿童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怀着一颗关心、关爱的心情,去认真做好每一件工作。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我局女职工王永奇,女职工罗英的儿子不幸遇难,我局从精神和物质上对王永奇家人以及罗英给予了极大的帮助,局主要领导多次和她们谈话,力所能及的解决了她们在生活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全体职工进行爱心捐款,积极主动的为她们处理善后事宜,让她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总之,我局在妇女儿童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单位相比,我们还做得不够,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今后,我们将在一如既往地坚持成功经验的同时,充分借鉴其他部门妇女儿童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将我局的妇女儿童工作推向一个更新更高的层次,为构建适宜妇女儿童居住、工作、学习的良好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