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中期,唐代宗李豫和权宦鱼朝恩之间为了争夺财证权和军权进行了多次交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唐代史书记载“第五琦为度支、盐铁使,京师多豪将,求取无节,琦不能禁,乃悉以租赋进入大盈内库,以中人主之意”。第五琦并非将所有租赋皆输入大盈内库,输入大盈库的租赋只有盐利与青苗钱。两种租税输入大盈库也并非始于同一时间。
第五琦曾两次担任度支、盐铁使:第一次在肃宗乾元元年至二年,第二次在代宗大历元年至五年。据顾况《嘉兴监记》记载,盐利在肃宗乾元年间开始输入内库。但青苗钱在代宗大历初才开始输入内库。“大历元年,敛天下青苗钱,得钱四百九十万缗,输大盈库”。
一、和鱼朝恩的财富之争
左藏库中本有青苗钱库,可见青苗钱原本输入左藏库。青苗钱为何在大历元年改为输入大盈库?第五琦攀附鱼朝恩,李锦绣认为这是第五琦为报鱼朝恩奖拔之恩。但是,大盈库虽然掌握在宦官手中,鱼朝恩也为最有权势的宦官,但宦官并非皆为鱼朝恩之党羽,大盈库也不为鱼朝恩所掌控。
1.典籍记载
代宗处死鱼朝恩之后,曾在《大赦京畿三辅制》中历数鱼朝恩的罪责:“征求黎庶,空竭闾阎;加之广有贸易,夺人贿利;京城之内,擅致刑狱,恣行忍虐,幽执无辜;部领师人,乖于抚驭,资粮刻薄,劳役烦苛”。
“京城之内,擅致刑狱,恣行忍虐,幽执无辜”是指鱼朝恩的党羽神策都虞候刘希暹建议鱼朝恩“于北军置狱,召坊市凶恶少年,罗织城内富人,诬以违法,捕置狱中,忍酷考讯,录其家产,并没于军”。可见鱼朝恩的敛财方式主要为四种,即“征求黎庶”,“广有贸易”,诬陷京城中的富人并籍没其家产,克扣禁军“资粮”。贪污或挪用大盈内库的钱财,罪责显然不亚于“征求黎庶”或“广有贸易”。
如果鱼朝恩曾经贪污或挪用大盈内库的钱财,代宗不可能不曝扬鱼朝恩的罪行并严加斥责。这说明鱼朝恩并未贪污或挪用大盈内库的钱财。第五琦将租税输入大盈库的主要原因是京师多豪将,求取无度。大历元年京师中的豪将主要就是鱼朝恩麾下的禁军将领,第五琦将青苗钱输入大盈库反而对鱼朝恩不利。
而且第五琦将青苗钱输入大盈库还是为了“以中人主之意”,此事的幕后主使显然为代宗。第五琦虽然亲附鱼朝恩,但这不代表其能违抗代宗的旨意。除此之外,还有一条史料值得一提。《册府元龟》记载:“张明进,中黄门也。大历二年八月景午夜,盗内库黄金二百八十斤,药金二百五十两,擒之”。
张明进所盗窃的黄金、药金重量颇大,唐代一斤约为现在的660克,二百八十斤为184.8千克,超过两个成年男性的体重。显然仅凭一个人不可能将其偷偷搬运出宫。这说明张明进的盗金活动并非个人行为。而且张明进地位低微,大历年间仅为没有任何官职的小黄门,若是盗窃数十两黄金尚有可能,其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野心,敢于盗窃数千两的黄金?
更为诡异的是,张明进不但没有被处死,甚至未被逐出宫中,德宗初年“泾师之变”爆发时,张明进还扈从德宗“西幸奉天”。张明进背后显然有幕后主使与“保护伞”。张明进之父为禁军武将,则张明进父子很可能为鱼朝恩的党羽。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张明进偷盗巨额的黄金而没有受到严厉的惩罚。
(鱼朝恩的宦官党羽窦文场、焦奉超等人,在鱼朝恩被处死后并未受到牵连,张明进似乎同样没有受到牵连,并在德宗朝飞黄腾达)。大历二年张明进偷盗大盈内库的巨额黄金、药金很可能是受鱼朝恩的指使。这也说明鱼朝恩并不能掌控大盈内库,只能通过盗窃的方式获取内库的钱财。
2.阎伯玙的图谋
当然,这一推论尚缺乏铁证,姑志于此,聊备一说。由此可见,大历元年青苗钱由输入左藏库改为输入大盈库,是由代宗指使度支使第五琦所为,主要是为了削弱鱼朝恩所掌握的财政权。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后,代宗曾试图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权的掌控。《封氏闻见记》记载:“阎伯玙为袁州刺史……数年之间,渔商阗凑,州境大理。及移抚州,阖州思恋,百姓相率而随之。伯玙未行,或已有先发……前后相继,津吏不能止……到职一年,抚州复如袁州之盛。代宗闻之,征拜户部侍郎,未至而卒”。
阎伯玙广德二年至大历元年在袁州刺史任上。因此,阎伯玙移任抚州刺史当在大历元年。“到职一年”后,即大历二年,被征拜为户部侍郎。常衮《授阎伯玙刑部侍郎等制》又记载,阎伯玙由婺州刺史征拜刑部侍郎。阎伯玙任刑部侍郎的时间在广德、永泰年间或大历五年至八年。如上文所说,阎伯玙在广德、永泰年间至大历元年在袁州刺史任上。
因此阎伯玙被任命为刑部侍郎的时间只可能在大历五年。郁贤皓曾根据《授阎伯玙刑部侍郎等制》怀疑《封氏闻见记》的记载有误,认为阎伯玙是由袁州刺史迁婺州刺史,而非抚州刺史;阎伯玙被征拜为刑部侍郎,而非户部侍郎。笔者认为郁贤皓的这一推论恐怕有误。阎伯玙由抚州刺史征拜户部侍郎在大历二年,由婺州刺史征拜刑部侍郎在大历五年,两件事发生于不同时间。其次,袁州与抚州几乎比邻,但与婺州却相去甚远,若是阎伯玙由袁州刺史移婺州刺史,不可能有大量百姓扶老携幼前往跟随。
既然阎伯玙大历五年还由婺州刺史迁刑部侍郎,为何《封氏闻见记》却记载阎伯玙征拜户部侍郎时,就已经“未至而卒”?阎伯玙未能赴任户部侍郎的记载应当无误。大历二年阎伯玙应当又由抚州刺史移任婺州刺史。阎伯玙既然能够出任婺州刺史,说明其未能赴任户部侍郎并非因为服丧或者患病。
户部侍郎地位远高于婺州刺史,阎伯玙未能赴任户部侍郎,又不得不转任婺州刺史,可能是因为在政治上受到了排挤与打压。此事是否与鱼朝恩存在直接关连,由于笔者未能找到相关史料,无法详细讨论。大历元年代宗颁布诏令,力图恢复尚书省职权。在这一背景下,代宗亲自拔擢阎伯玙为户部侍郎,可能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权的掌控。
二、代宗对鱼朝恩禁军控制权的限制
《新唐书》记载,平定仆固怀恩之叛后,骆奉先(一作“骆奉仙”)被擢为军容使,“掌畿内兵,权焰炽然”。《新唐书》将此事系于“永泰初”骆奉先为鄠县筑城使之前。但代宗幸陕后返回长安,立即令骆奉先筑城于鄠县,并将其兵,此事实际在仆固怀恩正式叛乱之前。并且永泰元年,骆奉先即移屯盩厔。因此,骆奉先应当是先于广德二年任鄠县军使,仆固怀恩死后升任军容使,移屯盩厔,“掌畿内兵”。
1.神策军
《李过折墓志》记载:“永泰二年岁次景午四月……嗣子神策军行营都知兵马使、盩厔□来都防御使……交河郡王(李)忠诚”。由此可见,骆奉先屯盩厔“掌畿内兵”,即是担任神策军行营都知兵马使李忠诚的监军。永泰元年,鱼朝恩领神策军从代宗屯苑中,其势更盛,“分为左、右厢,居北军之右矣”。而同年骆奉先即被擢为军容使“掌畿内兵”。可见代宗此举是为了分割鱼朝恩的军权,使两人内外相制。骆奉先“数从帝(指代宗)讨伐,尤见幸”。
可见骆奉先精通军务,又为代宗亲信,因此代宗利用骆奉先制衡鱼朝恩。《新唐书》又记载,骆奉先此后又“监凤翔军,大历末卒”。第五玄昱在代宗年间一直担任凤翔节度使李抱玉的监军使,直至卒于大历十二年。骆奉先是否是此后调任凤翔监军,并卒于大历十三年或十四年?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较小。
《旧唐书·代宗纪》记载大历五年初,处死鱼朝恩后,“以京西兵马使李忠臣为凤尹”。黄楼依据墓志及碑刻资料考证,“李忠臣”为“李忠诚”之误。李忠诚移镇凤翔后,任凤翔观察使、神策行营(都知)兵马使兼凤翔尹。
盩厔距离长安较近,代宗在处死鱼朝恩后立刻将李忠诚迁至凤翔,显然是预防李忠诚及其麾下的神策军作乱。骆奉先此前长期担任李忠诚的监军,又是代宗最为信任的宦官,代宗为继续监视、防范李忠诚,最佳选择当是令骆奉先继续担任李忠诚的监军。因此,骆奉先所升任的“凤翔监军”当为凤翔观察使李忠诚之监军,而不是凤翔节度使李抱玉之监军。
2.设置监军
代宗中后期,凤翔镇同时设立凤翔节度使与凤翔观察使,而且分别由不同的人担任,这种情况极为罕见。代宗似乎有意令节度使与神策军行营兵马使互相监督制衡。综上所述,永泰元年,骆奉先移屯盩厔,永泰二年四月稍前,李忠诚升任神策军行营都知兵马使、盩厔以来都防御使;大历五年三月,李忠诚转任神策军行营都知兵马使、凤翔观察使兼凤翔尹,骆奉先继续担任李忠诚的监军。代宗不仅利用宦官削弱鱼朝恩对神策军的掌控,同时也利用了文官加强对神策军的控制。大历四年十月,汝州刺史孟皞升任京兆尹。
常衮《授孟皞京兆尹制》记载:“(孟皞)可守京兆尹,依前兼御史中丞,仍充勾当神策军粮料及木炭等使”。孟皞此前为“守汝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因此“仍充勾当神策军粮料及木炭等使”并不是指孟皞此前就曾担任神策军粮料及木炭使,而是指“京兆尹”此前兼任“勾当神策军粮料及木炭等使”,孟皞接任京兆尹后继续兼任这一使职。由此可见,神策军虽然掌握在鱼朝恩手中,但神策军所需的粮料、木炭却受制于京兆尹,这就无形中加强了对鱼朝恩的制衡。
而且由于京兆尹与神策军有政务上的往来,也为代宗、元载利用京兆尹收买神策将军创造了条件。代宗与元载所收买的鱼朝恩的党羽不仅有皇甫温、周皓,还包括神策大将王驾鹤。刘希暹、王驾鹤为鱼朝恩麾下最重要的神策军将领。实际上代宗不仅曾收买王驾鹤,还曾试图收买刘希暹。代宗《赐刘希暹自尽制》曾言:“泄漏朕言,几危吾事”。这说明代宗可能也曾拉拢刘希暹。“刘希暹颇觉上意异,以告鱼朝恩”。
结语
代宗为铲除鱼朝恩,可能拉拢了大多数禁军将领,以防处死鱼朝恩后禁军发生动乱。代宗与元载开始密谋铲除鱼朝恩后,元载以自己的亲信崔昭为京兆尹,令其收买拉拢鱼朝恩的党羽。
崔昭任京兆尹在大历三年五月,而鱼朝恩被铲除在大历五年三月。可见代宗为铲除鱼朝恩精心布局长达两年,其主要的准备工作即为尽可能地拉拢鱼朝恩麾下的禁军将领。
例如,大历初年,代宗曾使鱼朝恩于白花屯为李泌作外院,使李泌与亲旧相见。李泌此后常与亲故宴于北军。据代宗所说,北军多为李泌故吏,“故使其就见亲故”,“朝恩之诛,(李)泌亦预谋”。代宗当是利用李泌拉拢禁军将领,为铲除鱼朝恩做准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