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准备了:光绪继承人,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同治十三年(1874)十二月初五日,同治皇帝驾崩于紫禁城养心殿。同治帝一死,马上产生了皇位继承问题,在慈禧太后的操纵下,4岁的载湉继承大统,即为光绪皇帝。
一般而论,皇帝死前会立遗诏,选定皇位继承人。关于同治帝的遗诏,《清穆宗实录》载有一个《大行皇帝遗诏》,但现已证明,这个遗诏是同治帝死后补写的,完全体现了慈禧的意图,此外尚有传闻,同治帝死前确有一个真正的遗诏。
《清代野史大观》记载,同治帝死前欲立贝勒载澍入承大统,且口授遗诏,令师傅李鸿藻就榻而书之。但李鸿藻不敢自专,赶紧跑到慈禧后宫,慈禧见到这个遗诏后,怒不可遏,当即撕碎。
野史的记载不敢全信,但作为19岁的皇帝,眼看自己行将就木,不可能不考虑到自己的继承人,而且同治帝也非暴死,其病更非令其昏迷之症。既然死前头脑尚清醒,他是一定会留下遗诏的,只不过这个遗诏的内容后人已无从得知。
同治帝驾崩后,慈禧、慈安以及恭亲王奕对帝位继承问题产生了争论。根据《翁同龢日记》的记载,当诸王大臣闻同治帝驾崩的消息后,先入养心殿见慈禧太后,然后哭灵同治帝遗体,后又回到养心殿西暖阁,两宫太后、奕及诸大臣对皇位继承人进行了一番讨论。
慈禧的意见认为:“咸丰帝无次子,若继位者年长,实不愿,须年幼者,乃可教育。现在一语既定,永无更移,我二人(指与慈安太后)同此一心,汝等敬听,则即宣醇亲王之子载湉。”
慈安的意见认为:“据我之意,恭王之子载澄可以继承大统”,奕听罢连忙叩头,连说不敢。慈安又说:“在下一辈里,按序当立者为载治之子溥沦。”载沦也急于叩头说不敢。
奕的意见是:“皇后诞生之期已近,应暂秘不发丧,如生皇子,自当嗣立。如所生为女,再立新帝不迟。”
三人的意见一时不能统一,最后表决,结果7人赞成立溥沦,3人赞成立载澄,15人赞成立载湉。
事实表明,在立嗣的问题上,斗争是在慈禧、慈安、奕等人之间进行的,实质任然是权力之争,是让不让慈禧听政之争。
当时提出的几个人选,年龄最长的是载澍,这是传闻同治帝遗诏确定的人选。载澍是奕瞻之子,过继给道光帝第九子奕譓为子,袭贝勒爵位。若以“立长”原则,当首先立“载”字辈的载澍,他的年龄最长。慈禧对此坚决反对,其原因是载澍已成年,若继承皇位当即就可以亲政,慈禧就不能垂帘听政了。
第二位人选是奕的长子载澄,这是慈安太后提出的,她是根据王朝的一般传统,由长者排位,载澍被否定后,就是载澄最长了,当时他17岁。这个年龄也接近亲政的年龄,慈禧即便可以听政,时间也不会太长。况且在澄是奕之子,奕成了太上皇,皇权为奕父子掌握,慈禧当然也反对。
第三位人选是下一辈,即“溥”字体辈的溥沦。这个人选主要也是慈安太后提出来的。反对的理由是溥沦是道光长子奕纬的孙子,但溥沦的父亲载治不是奕纬的亲生子,故此血缘较疏远,不是近支宗室。若立溥沦为嗣,慈禧则成了太皇太后,无法再垂帘听政,就失去了权力。
而慈禧选择的人选是醇亲王之子载湉,之所以如此,有几方面对她有利的因素:
最主要的是载湉当年才4岁,幼年继统必须有人辅政,而当时实际正在实行的皇太后垂帘听政制,自同治帝病后,慈禧也已在进行垂帘听政。让载湉为嗣皇帝,非常自然的是慈禧继续听政。
再者是醇亲王奕譞是道光帝第七子,奕譞的福晋是慈禧的亲妹妹,慈禧既是载湉的伯母,又是他的姨妈,具有亲密的双重血亲。加上醇亲王此人比奕好管束,奕譞及其福晋在辛酉政变中都是慈禧的亲近,立有大功,完全可以信赖。因此,慈禧才否定别人,坚决选择了载湉。
当时围绕皇位继承人选的争论并未持续太久,在同治帝死后一个多小时,慈禧便会同慈安,在养心殿西暖阁召集了群臣,宣布了懿旨:“醇亲王奕譞之子著继承文宗显皇帝为子,入承大统,为嗣皇帝”。
懿旨宣布之后,即把4岁的载湉抬进了皇宫,当夜就继承了皇位。载湉的年号为光绪,意思是“缵道光之绪也”,就是说他继承的是道光帝直接传承的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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