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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镜,字抑光,清朝康熙、雍正时大臣。原隶籍汉军正蓝旗,后抬入汉军正黄旗。监生出身的田文镜初任县丞,之后历任县令、知府等官职,在地方担任官职长达二十年之久。这么长时期的官场生涯也让田文镜对官场之中的各种陋习深恶痛绝。雍正帝即位后,内阁侍读学士田文镜因清廉敢言而得到雍正皇帝的重用。雍正元年(1723年),田文镜署理山西布政使,到了山西之后田文镜厘清了长期积累下的公务,剔除了原有的痼疾,使得山西吏治为之一新。自此之后田文镜成了雍正帝身边能办实事的心腹重臣。雍正二年(1724年),为推行雍正新政,雍正帝任命田文镜署理河南巡抚,田文镜在河南以严厉刻深的风格治理当地,专理河南诸州县清查亏空赋税的事务,并且开辟荒田,手段严厉并且要求迅速解决,并且参倒了批办事不利的官员,这样的行事手法也为田文镜在河南赢得“酷吏”的称号。
雍正四年(1726年),发生了震惊官场的田文镜与李绂互参案,新任直隶总督李绂责备田文镜肆意蹂躏读书人的尊严,并且公报私仇罢免知府黄振国,田文镜将此事密奏给雍正帝,雍正帝有意倾向于田文镜,责备李绂、蔡珽、谢济世等人结党营私,干扰国政,并且诬陷大臣,下令斩黄振国,自此之后朝中无人再敢弹劾田文镜。不久后,河南实行摊丁入亩,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减少了无地少地下层人民的负担,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河南赋税不均的状况,同时保证了赋税的征收。雍正六年(1728年),雍正帝褒奖田文镜为官公正廉明,特将其授为河南山东总督,并且此官职是为田文镜专门设置的,不为定例。
田文镜政事干练,以铁腕闻名,结合清官与酷吏于一身。治理地方期间,治盗极严,辖境几乎无盗贼,同时督责诸州县清理赋收,开辟荒田以增加耕地。田文镜办事认真,铁面无私,事无巨细均亲力亲为,为官清廉,做了近十年的封疆大吏家境却还是极为贫寒,子女亲属也没有从他身上沾到什么光,家无僮仆,家人更是清一色都是布衣。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田文镜病死于任上,时年七十二岁,谥端肃,赐葬泰陵附近,将其入祀河南贤良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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