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武则天是如何一步步把持朝政的读者,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武则天想当女皇的野心并不是生来就有,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权力的刺激逐渐产生的。
起初,武则天并未干预朝政。在与王皇后和萧淑妃的后宫争斗中,武则天通过狠辣的手段已经占得上风,在高宗李治心里已经成为皇后不二的人选。将立后之事引向前朝的是李治,他利用立武则天为皇后一事为契机,一举打掉了只手遮天的长孙无忌权臣集团,重掌朝政。
武则天成为皇后,完成了当年离别母亲时“见天子庸知非福!”的誓言,达到了女人能够达到的最高目标。她也没有要干预朝政的意思,而是学着婆婆长孙皇后当年的样子,组织编写了《古今内范》、《青宫纪要》、《孝子传》、《孝女传》等书籍,相夫教子,母仪天下。
显庆五年(660),是武则天成为皇后的第六年,李治患了严重的风疾,以至于眼睛都暂时失明,于是委托皇后参决朝政。这是武则天第一次参与朝政。
从这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而李治不但不阻拦,反而却给予了支持!长孙皇后“牝鸡司晨”的警句与两汉皇后外戚专权的教训历历在目,为何李治竟然支持她呢?其实,李治何尝不想独掌大权,重用武则天是不得不为的权宜之计,下面从三方面说明:
李治与武则天剧照
第一,李治身体原因。
据《资治通鉴》记载,显庆五年冬是李治第一次犯风疾病,从此他的一生陷入了风疾的巨大痛苦之中。风疾是一种血管病,在当时的医疗情况下基本无法医治,只能避免过度劳累,长期服药静养。而且,犯病时非常痛苦,史称“风眩头重,目不能视。”
所以,李治虽然正值壮年,但屡次出现太子奉旨监国的情况。而太子李弘当时还是个孩子,将大权交给宰相,李治不放心,长孙无忌之事仍令他心有余悸。相对而言身边能够信任的只有妻子武则天。
从此之后,在李治身体不适时,武则天便顺理成章地步入朝堂,权力带来的威严与快感,一步步诱惑着她,刺激着性格本就强悍的武则天。
武则天剧照
第二,武则天能力过人。
武则天从小到大的经历养成了她女强人的性格,在宫廷斗争中展现出的狠辣作风与高超手段令人印象深刻。而且,武则天面对一件纷繁错乱的事情时,总能理出头绪,做事极其条理,极具章法。她的一切性格与特点,简直是为政治而生,使她面对棘手的政事时游刃有余,能够切中时弊,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
自古后宫不干预前朝,武则天临朝听政让许多大臣感到不满。武则天则构陷上官仪、王伏胜与前太子李忠图谋不轨,将三人处斩,一则清除了亲儿子太子李弘的障碍;二则立威于朝堂,从此中外并称李治与武则天为“二圣”。
此后,又利用封禅泰山之机,由自己进行亚献之礼,抬高自己的地位。还别出心裁,为李治与她想出了“天皇、天后”的称号,这并不只是称谓的变化,而是有现实意义的。自古皇后不可干政,但武则天是“天后”。
宰相们联合抵制武则天掌权,于是,武则天召集刘祎之、元万顷等一批文人,以编纂书籍为名,凑在一起议论政事,号称“北门学士”,分了宰相们权。她还扩大科举取士的力度,令一大批寒门子弟进入朝堂,这些人能够出人头地,全赖武则天旨意,所以一个个都将她奉若神明,死心塌地。使一帮宰相的地位逐渐尴尬起来。
李治与武则天剧照
但是,武则天很明白朝廷职责所在,将权力斗争,构陷杀戮仅控制在王公贵胄、高官宰相一层,对底层官吏与劳苦大众还是中规中矩。上元元年,天后武则天上表高宗的“建言十二事”中建议朝廷:劝农桑、薄赋徭;给复三辅地;息兵,以道德化天下;广言路;杜谗口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建议被朝廷全盘接纳。
所以,史称:“后性明敏,涉猎文史,处事皆称旨。”高宗李治认为武则天处理政事皆符合自己的旨意,将政务交给武则天,李治是放心的。其实,就处理政务而言,武则天的水平远高于李治。
第三,李治想象力有限。
李治在世时,武则天工作兢兢业业,并没有徇私情、重外戚的做法。当时,武家外戚仅有武则天的侄子武承嗣与武三思在上元元年进入中央,也没有担任过宰相。
为武则天成为皇后居功至伟的李义府,因贪腐被贬官,忧郁而死,武则天没有出面说情。袁公瑜流放他乡,武则天也没有出面捞人。反而得罪过武则天,被贬安西都护府的裴行俭,却因军功被屡次提拔。
李义府剧照
武则天对李治还有些谄媚讨好。李治晚年有一名西医,利用放血减压的办法为李治减轻了风疾的痛苦,当时武则天已是年近六十的老妇,她高呼“苍天赐我神医!”向这名胡人顶礼致谢,并亲自背着一百匹帛赏赐给他,这马屁拍得相当肉麻。
这些一切表现令李治很放心。另外,当时的太子李哲,是一位只知飞鹰放马的纨袴膏粱,李治很不放心。当时,能够驾驭朝局,将皇位安全过度给太子的首要人选,便是李哲的母亲武则天。而且,囿于封建社会重男轻女思维的限制,李治就算脑洞再开,也想不到一位老太太有称帝登基,篡夺李家江山的野心。
所以,李治临终遗诏:“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仍表现出高度信任。
综上所述,武则天能力过人,手腕高超,使她轻松驾驭朝政,她每进一步都离不开李治的支持。也可以说,一代女皇是由李治亲手培养起来的。
浅见寡识,以就正于方家。
参考资料:《新唐书》、《旧唐书》、《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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