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预结算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马场河铁矿山采矿工程结算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所在工作区域只限于福泉市谷汪马场河铁矿山工作场所;
二、乙方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好各项生产中的责、权、利关系,安全有效的搞好生产秩序。
三、工程结算价格明细
1、巷道挖掘:1200元/米(大写:壹仟贰佰元整),(运输到指定位置)。
2、矿石开采(巷道)50元/吨(大写:伍拾元整)
四、工程费每月核算一次,押回工程费一个月,依次乙方每月结算,年底甲方一并结清。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另作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预结算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1973800.00元合同价
2.变更增加项目4680.00元详见附件
3.变更减少项目0元
4.工程结算总额1978480.00元5甲方已付金额1677730.00元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300750.00元含保修金经结算甲方欠乙方结算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叁拾万零柒佰伍拾元整注:_________________合同保修金为59214.00元(伍万玖仟贰佰壹拾肆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预结算合同篇三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结算审核 。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20xx年月日。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
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
工程预结算合同篇四
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的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关于________结算及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望共同遵守:
一、经双方结算总工程款为________元,已付款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元尚未支付。
二、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权利,甲乙双方再无纠纷。
三、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全额付款,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为维护权益向甲方追偿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为方便接收催收函、法律文书、文件等现约定以下送达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通过邮寄方式未能实际被接收退回的,相关文书及文件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邮件接收地址: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乙方邮件接收地址: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预结算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马场河铁矿山采矿工程结算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所在工作区域只限于福泉市谷汪马场河铁矿山工作场所;
二、乙方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好各项生产中的责、权、利关系,安全有效的搞好生产秩序。
三、工程结算价格明细
1、巷道挖掘:1200元/米(大写:壹仟贰佰元整),(运输到指定位置)。
2、矿石开采(巷道)50元/吨(大写:伍拾元整)
四、工程费每月核算一次,押回工程费一个月,依次乙方每月结算,年底甲方一并结清。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另作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预结算合同篇六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和安全,不含现场施工水电。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施工水电甲方负责。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3、原材料钢材、彩瓦、水泥、砖、沙石、应符合施工图纸,需求方可进行施工。
4、任何原因不计入工期或顺延工期的,需甲方签章予以确认。如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所产生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乙方需支付合同违约金每天元人民币给甲方。延误超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终止工程款支付,追究乙方合同责任并另行安排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无权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其损失自行承担。
三、单价标准:
现场制作安装钢结构天桥。
四、工程造价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不含防火涂料、材料检测费、报建费等。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甲方预付_______元。
2.主材料进场,甲方付_______元。
3.主体框架吊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_______元。
4.天桥整体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合计_______元,剩余元做保证金,此款在六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改单(表)是唯一验收凭证。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不付合验收标准之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予以回应并尽快使工程达到验收标准,超出工期的应负逾期责任。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3、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问题,乙方应负责及时更换,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能因此影响交付与使用时间。
七、质量保修
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后如仍需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提交给乙方。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6、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身员工受到伤害或致乙方员工以外的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7、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乙方应保证货物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是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8、乙方保证其用于施工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乙方须随材料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9、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定金)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工程预结算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委托的 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 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 × ‰ + 乙方审减额 × %,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 × ‰,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其他: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受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工程预结算合同篇八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结算工作协议书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委托的_________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三)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_________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4、按照不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按照各单项工程出具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两种形式的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相应书面报告同内容电子版各1份。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审减额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四)其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工程预结算合同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订舱出运货物的运费结算问题,按照付款签放提单办法的规定和甲方要求,并经征得_________银行同意,决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办理外汇运费结算。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在_________银行或其所属支行开立外币帐户或人民币帐户。
第二条甲方同意_________银行凭乙方提供的已盖章的外汇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的运费帐单主动借记甲方帐户,同时贷记乙方帐户。
第三条甲方如发现乙方托收有误,可据证向乙方申请退还所误收的运费,乙方必须在七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条甲方如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接受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款签放提单的办法,直至终止接受订舱托运业务。
第五条为保证货代单证安全到达托运人手中,防止遗失,甲方需有专门印鉴用于领取场站收据提单等重要文件。该印鉴在乙方存档备查,甲方在相关帐单上盖此印鉴后领取文件。
第六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议生效日起,原甲、乙双方签署的外汇运费结算协议即自行终止。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运费托收结算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11.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1.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
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通知
16.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6.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6.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份,_________银行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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