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一
建筑用砖是建筑行业常用的主要建筑构件之一,其质量状况关乎建筑工程安全程度。近来,富起来的平和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平和县掀起新一轮房屋建设高潮。为防止不合格建筑用砖流入市场,提高全县建筑用砖产品质量水平,近期,县质监局执法与帮扶相结合,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建筑用砖市场监管。
局积极落实建筑用砖质量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全县分成东部县和西部县两个县区,由监督稽查股和综合管理股两个股室分片包干负责,并发挥乡镇协管员作用,加强信息反馈,实行动态监管。
通过日常监督和巡查发现,平和县建筑用砖的不合格项目集中为吸水率、风化度和耐压强度等,其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不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或者生产工艺落后。为此,平和局组织标准化、质检方面的工作人员深入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免费开展培训班,指导工人如何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改进生产工艺。
对一些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引导其抓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逐步淘汰烧结普通砖,生产烧结多孔砖。
对个别为牟取暴利故意偷工减料,生产不合格建筑用砖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处2起此类案件,并要求其按照规定限期整改。
经平和县质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整治与帮扶以后,目前,平和县建筑用砖质量水平已经有了质的提升,近一季度的抽查表明,平和县仅有2家砖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全县建筑用砖合格率达到93.33%。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二
逐层分解任务,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以下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我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的综合成效,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各镇人民政府: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基层公安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规费、站场和市场监管以及农村公路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农村客运市场有效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务必尽快建立与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切实担当主体责任,认真加强我区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
坚决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区公安分局、区交警支队:要认真指导基层派出所搞好农村客运安全执法。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责令企业内部通报,达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认真指导各镇安监人员依法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区交通局:要负责农村客运经营许可和资质管理、从业人员市场准入、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检查、年度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同时。
将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纳入区政府对各镇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区安监局:要抓好全区农村客运安全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认真落实客运车辆例检、趟次临检及出站、进站登记制度,客运企业:要充分发挥客运企业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客运驾驶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进一步创新宣教方式,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交通安全的教育和对非法客运的抵制,营造安全监管舆论氛围。同时,公安、交通、安监、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公安派出所一并开展农村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安全监管联席制度,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跨线营运等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三
xx月份,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场监管重点任务,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市场主体活力强劲,目标提前完成
进一步加大“调转促”推进力度,深化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举措,加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力度,提前完成年度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xx月份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12户,其中企业53户,个体工商户259户。截至xx月末,全市累计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138户,其中企业538户、个体户2600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4%、119.5%。
二、“三小车”整治城乡联动,开局良好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立足职能,全面开展“三小车”源头治理。由“一把手”动态督查,分管领导全程参加,城区及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全面铺开,城乡联动,针对经营户有无营业执照、所售非机动车辆有无3c认证、生产许可证等情况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检查各电动车经营户32户,涉及40余型号的电动车187台,查扣三轮载人电动车24台。
三、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我局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选派专业人员向广大师生讲解食品安全知识。目前已在2所中学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受众师生达1500多人。今后该项活动将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开展。
四、快速推进“规范药房”创建,提前完成创建任务
省局要求在20xx年底前完成70%的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目标,在20xx年底前完成100%目标创建任务。截至目前,我市4家市级以上医疗机构、17家乡镇卫生院药房100%达到“规范药房”标准,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五、在全市开展特种设备检查
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检查力度,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检查各类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家,共检查特种设备70台套,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29份。并对上月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查,共回查1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体情况良好。开展电梯年度检验工作,检验电梯35台;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22份。
六、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xx省从20xx年xx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我局通过举办市场监管所登记注册专管员“两证整合”专题培训班,在全市全面实施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xx月份新办和换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511份。
七、食品药品风险分级评定工作扎实推进
为有效利用监管资源,进一步压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xx月份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xx省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快食品药品风险分级评定,本月已完成88户餐饮单位、95户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12家零售药店及2家县级、17家乡镇和131家医疗机构药品风险分级评定工作。
八、综合监管强力推进,多项工作齐头并进
(一)网络订餐监管进一步加强。在建立613户次网络订餐经营户监管统计台账的基础上,组织大润发的餐饮经营户以及百度外卖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负责人于润溪城市广场二楼大润发员工会议室内召开关于小餐饮(网络订餐)示范街创建会议,督促未办证照的餐饮经营户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办理证照,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0余份。此后,辖区市场监管所跟踪推进,制定制度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食品安全监管综合监管工作紧抓不懈。全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检查餐饮单位144家,食品流通经营户186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
(三)洋酒市场突击专项整治效果显著。联合上海、广东等洋酒代理公司对全市洋酒市场开展专项检查,经过前期摸底、全面排查,我局收网迅速,突击查扣涉嫌假冒洋酒36瓶。
(四)其他常规监管有序推进。我局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的同时,常规工作有序推进。检查各加油点、烟花爆竹市场、农资经营市场等16次,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门点185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2份,立案查处6户存在问题的经营户。
九、招商引资工作
xx月份先后5次请进、等地客商来明考察,宣传、推介;外出赴开展招商引资活动1次。
十、xx月份工作计划:
1.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继续开展特种设备集中整治;
2.全面完成20xx年度食品药品风险分级评定工作任务;
3.完成20xx年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快检室验收;
5.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检测;
6.开展电子秤专项执法检查。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四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政策规定,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着重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重点项目的征管;争取将非税征管的范围延伸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非税收入预算任务。
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精神,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征管新模式,继续全面落实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不断提高非税收缴管理水平;加强非税收缴账户管理,继续优化收缴流程,加强银行代收工作管理,提高代理业务水平。
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加强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划解,妥善处理好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户)与均衡入库的关系,继续完善非税收入退还操作规程,严格退还程序,确保规范退还。
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在确保非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础上,根据非税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持续进行非税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不断完善非税信息系统单位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代收管理、报表分析等模块功能,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不断巩固非税征管信息化建设成果。与软件服务商联系,帮助解决目前系统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必要时请他们来一趟。
二、加强非税征管监督检查
开展非税代收业务检查。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非税代收协议的有关规定,督促代理银行认真执行代理协议,以解决执收单位在下午4点以后就无法缴款的问题。同时解决银行数据审核较慢,不能与上传数据同步的问题。不断规范非税代收行为。
三、加强非税收缴情况分析
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按照财政厅的统一要求,每季度定期分析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完善非税收缴情况报表体系,多维整理数据,全面反映情况,准确剖析原因;加强沟通,及时监测非税收入收缴进度及其变化趋势;努力提高数据加工和文字分析的能力,不断拓展分析深度,提高非税收缴情况分析的整体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开展非税征管专题调研(走访)活动。通过开展走访活动,加强与执收单位、代理银行交流,了解非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公共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益管理、非税收入征管激励约束机制、非税信息化建设等专题调研。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不断深化非税征管改革。
四、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学习提升年活动,坚持以深入学习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途经,以提升干部能力为目的,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业务与思想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精心组织实施学习提升年活动。切实增强全局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廉政意识和节约意识。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规范管理为主线,全面落实、梳理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建立沟通协调、激励约束、工作评价等内部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局面。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五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亚运保障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亚运保障,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严格落实“四不得”“七查”等要求,强化分区包户、逐户核查、责任落实,抓好重点产品、重点主体的全链条监管,加强实战应急演练和培训,守住不发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底线。聚焦“亚运兴城攻坚年”行动,提前介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做好亚运村餐厅设施建设布局,对接待酒店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运动员专用药品进行重点监测,对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开展专项治理,消除风险隐患。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进一步优化“城市大脑萧山平台”市场监管驾驶舱功能布局,以亚运“三馆三村”、接待酒店为核心,推进食安慧眼、智慧农贸等应用场景提质扩面,着力打造数字赋能基层治理的窗口样板。
(二)坚持强基固本,完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省域药品安全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意见》,调整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实施食品安全协管员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全区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学习,推动创建15家三基层食安办、3家四基层食安办。常态化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和风险会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落实闭环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推广应用xx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x食链”),打通从田间到餐桌生产交易数据链条,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追溯链条清晰化。实现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浙食链”系统应用全覆盖,12家以上食品经营单位进销数据接入“浙食链”系统。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兽药、渔药等的使用,加强土壤环境监测,高质量建设农产品追溯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抽检分离”改革,全年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检测5000批次以上,定性检测30万批次以上。
(四)围绕民生热点,部署专项治理。全力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建设网上“阳光厨房”,推行“食安封签”,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强化农批环节“输入性”风险管控,推动新农都水产市场完成风险预警数字化平台建设,试行问题水产品产地熔断机制。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质量专项检查,确保区内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储存、运输质量安全。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中药饮片质量、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医用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认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推进民生实事,强化典型引领。全力办好各级政府民生实事,迭代升级各类放心消费应用场景。新增农村家宴视频“阳光厨房”20家、学校食堂智能“阳光厨房”220家,“智慧农贸市场”10家、智慧化改造摊位1200个,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推进商品市场提升发展,完成9家市场“五化”改造任务。
(六)强化多元参与,健全共治体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养老机构、农村(社区)家宴中心等重点领域推广,探索建立区域共保体。通过网络、报纸、公示牌等线上线下路径,及时公布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测信息,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畅通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四个你我”等活动,提升群众的食品安全参与度、满意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代表委员、新闻媒体、第三方专业机构等作用,形成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专业监督的强大合力。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xxx《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的意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扎实开展以“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大队实际,特定如下工作计划:
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中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安全教育建设是预防事故的基础性工程,我大队为了给职工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思想,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大队将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利用学习日以各种案件和事故为教材,认真吸取全国交通系统特大案件的沉痛教训。有针对性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应知、应会、应做”和“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训练,不断提高全队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交纳保证金,加强责任监管力度。加强路面施工现场的巡查,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凡发现隐患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停工整改。
(八)、加强路政大队巡查车辆的安全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确保车辆技术状态的良好。
(九)、做好各重大节假日和我县重要活动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大队安全生产小组经常开展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一是检查治超执法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尽可能避免激化矛盾,防止路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伤害;二是检查路政巡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路政巡查车完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检查大队日常工作生活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防止发生其它安全事故;四是要检查办公区和各治超站的防火、防水、防震、防电、防食物中毒、防盗、防病等工作,安全事故发生;五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我市电梯的使用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故障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和谐的电梯乘坐环境。现按照《20__年度全省在用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随着我市在用电梯数量逐年增加,电梯安全使用问题愈发重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用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普查工作,着力推进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促进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及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各环节工作责任落实,提升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我市电梯的运行与使用安全。
二、工作重点
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加强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安全监察工作。电梯安装资质是否合格;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是否对持证人员进行进行定期培训。
(三)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在有关部门确认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严格实施监督检验,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责任者的约谈工作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树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坚决把_落实到工作中,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办法》,对辖区内的在用电梯进行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强化责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高重视,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彻底不销号,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闭环管理。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八
201x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省委21号文件精神,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第一、全省先进”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三个工商”建设,重点围绕提升效能,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毫不放松地强化服务效能、监管效能、*效能和“三个过硬”队伍建设,全力服务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
1、服务发展方面
(1)持续放大红盾助转型百企示范效应。在今年开展的“红盾助转型百企示范工程”的良好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挖掘助转型的深度,不仅限于助企品牌和规模升级,更将重点在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上下功夫,我们通过将积极引导培训科技经纪人等方式,帮助企业加快走上产学研一体化之路,使企业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加快转型步伐。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企业需求,制订动态的帮扶措施。
(2)行政审批改革勇于先行先试。对于国民经济分类中没有列入的新型业态、新型行业敢于探索,只要有利于发展,我们都将依法核准登记;对于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项目,将允许各类资本平等进入;对于不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污染环境的前置审批事项,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我们将均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3)创新制度并加强履职风险防范。一是对同是工商部门的审批事项,如广告审批、食品流通许可、市场登记等,试行不同机构、同步审批、同步发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全面推行六项制度。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同岗代替制六项制度,以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对于在行政审批环节中前置许可改后置、降低准入条件等情况,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局的支持,用文件形式将创新、改革的内容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以避免实际操作中可能发生的随意性。
(4)建立品牌梯队培育库。围绕省委21号文件中的“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的目标,我们将加大对新设企业的创牌指导力度,对已具备创牌条件的企业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对新设立而具有创牌潜力的企业缩短培育期,逐步建立企业“品牌发展梯队”,进一步帮助企业创知名、和驰名商标。同时,支持驰商标企业运用商标权质押融资,通过品牌连锁、品牌授权等方式,有效拓展品牌运用空间,并在社会各方面形成以企业为主导、政府助推鼓励、部门协助的良性互动局面。
(5)深化“三农服务”。一是简化农民合作社登记手续,我们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开设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精简登记注册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照时间。引导支持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户入社。二是继续扶持发展并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我们将多渠道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加大在农业技术、市场营销、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经纪人素质和执业水平。三是继续牵头实施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争取在明年一季度全面完成。
2、监管执法方面
(1)食品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我们将紧扣社会关注热点,加大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食品流通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实施食品流通许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2)广告市场监管加大力度。我们将加大对电视购物广告和网上非法广告的治理力度,并将充分履行广告行业发展指导职能,通过组织广告企业代表参加全国广告师统一资格考试和广告审查员专业培训等方式,积极扶持和促进我市广告业健康发展,帮助本土广告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
(3)格式条款整治做好常态化管理。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格式条款的备案和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抓住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垄断行业和服务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4)创新监管模式。我们将在各分局尝试推行建立社区工商工作站,解决部分经营户由于房屋性质问题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难题,帮助从事社区服务、不需要前置许可、经营用房为“住改非”的经营户以备案形式发放营业执照,在不影响对其房屋性质界定的前提下,创新地给予其合*份。
(5)全面实行“集中执法”模式。在7个分局建立执法中队,并以中队为中心开展执法工作,充分调动非办案机构积极性、整合执法资源,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6)综合整治“两虚一抽逃”。我们将以规范“中介机构”为契机,深入调研并加强与银监、公安、财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查处一批“两虚一抽逃”案件,以达到遏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和企业出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效果。
(7)继续充分发挥好“打假冒保协会”的作用,在201x年全面建立企业与协会的联络员制度,严打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商标的行政保护力度。
3、消费*方面
(1)继续充分发挥消费*律师团作用,为需要帮助的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并为市消费*基金救助条件的弱势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开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及实务研究工作,对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消费侵权纠纷典型案例进行讨论研究,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消费陷阱、行业潜规则发出相关的消费警示,在出现重大消费*事件时及时作出反应,为消费者出谋划策,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继续充分发挥“诚信联盟”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诚信经营,切实降低消费者*成本,努力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消费引导,促进承诺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继续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中心作用,整合消费调解、合同调解、商标争议调解等诸多职能,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效率”原则,运用规范化的行政程序,积极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价值,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社会矛盾激化。
4、队伍建设方面
(1)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我们将在系统内大力弘扬“三种意识”,爱岗敬业的主人翁意识、干事创业的岗位意识、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同时拿出制度性的规范来,以“争先进位”为目标,并按照“统一组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责任*”的要求,使得工作中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条线、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同时进一步明确考核奖惩办法,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抓工作落实的能力。我们将在全局继续、深入开展以“学业务、学政策、学管理”为内容的“三学”活动,通过学习业务强能力、通过学习政策明方向、通过学习管理提效率。同时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要在全局上线形成一个争学业务、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抓工作落实的作风。我们将通过开展“三解三戒”活动,着力解决效率低下戒不作为、解决精神懈怠戒慢作为、解决权力滥用戒乱作为。围绕该项活动,我们将通过组织具体的岗位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坚决杜绝工作时间不在岗和出工不出力的现象;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并充分用好“规范执法、廉洁办案九项规定”、“六廉”机制、“五防”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随案随照”督防制度等,坚决远离职务犯罪、避免廉政风险。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九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__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__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__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六、完成县食安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x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全社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特拟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降低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杜绝责任事故,防止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1、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要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对重点工程实行“三同时”管理。
2、切实抓好危险化学物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要搞好危险、有毒化学物品的检查和处理,对剧毒化学物品衽全过程跟踪管理。整顿和规范成油品经营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件先审制。xxx门要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打击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取缔非法生产烟花鞭炮的个体作坊,对情况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建立公共卫生防疫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人畜禽高传染性疾病的防疫,特别是禽流感的防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加强食品市场检查,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社区安全站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分类监察、计划监察,正确处理好点和面、质量和数量的关系,努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底有检查。对“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春节”以及高温、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3、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一是加大安全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安全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消除,台帐不消号。
二是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4、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拖延不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执法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档案,做到一文一档,一案一档,以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十一
建筑用砖是建筑行业常用的主要建筑构件之一,其质量状况关乎建筑工程安全程度。近来,富起来的平和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平和县掀起新一轮房屋建设高潮。为防止不合格建筑用砖流入市场,提高全县建筑用砖产品质量水平,近期,县质监局执法与帮扶相结合,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建筑用砖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
局积极落实建筑用砖质量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全县分成东部县和西部县两个县区,由监督稽查股和综合管理股两个股室分片包干负责,并发挥乡镇协管员作用,加强信息反馈,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深入砖企,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通过日常监督和巡查发现,平和县建筑用砖的不合格项目集中为吸水率、风化度和耐压强度等,其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不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或者生产工艺落后。为此,平和局组织标准化、质检方面的工作人员深入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免费开展培训班,指导工人如何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改进生产工艺。
三是引导企业,改进落后生产条件。
对一些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引导其抓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逐步淘汰烧结普通砖,生产烧结多孔砖。
四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个别为牟取暴利故意偷工减料,生产不合格建筑用砖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处2起此类案件,并要求其按照规定限期整改。
五是开展宣传,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经平和县质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整治与帮扶以后,目前,平和县建筑用砖质量水平已经有了质的提升,近一季度的抽查表明,平和县仅有2家砖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全县建筑用砖合格率达到93.33%。
监管工作计划模板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十二
今年xx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是:继续紧紧围绕省公司、xxx统一安排部署,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遏制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促进我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强xxx安全管理工作,遏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日常安全工作及安全防范措施,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总结经验,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现拟定以下工作计划:
落实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生产文明建设,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加强队伍安全文明建设,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注重加强监管,重点抓住隧道、餐厅、宿舍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改。
(三)注重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每一个员工。
(四)强化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运转机制,安全检查小组成员不但要分工负责、也要形成合力,限度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一季度: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运、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各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重点部位的`检查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
(一)1月份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职工队伍的管理,做好站内的防火防盗,加强对隧道内消防、机电安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检查。
(二)2月份督促所有职工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
(三)3月份进行安全演练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第二季度:根据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演练及安全业务培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等。
(一)4月份组织站内职工进行隧道内的设施及辖区路段的“”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5月份安全演练及安全业务培训;做好安全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6月份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及“安康杯”相关活动,同时做好安全业务学习与考核。
第三季度:做好防汛工作,总结上半年安全工作。
(一)7月份总结上半年工作;结合xx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及年中检查;安全宣传活动,准备下半年安全工作;部署防汛工作。
(二)8月份防汛工作检查;对突出问题重点检查,组织职工安全学习。
(三)9月份两节(国庆、中秋)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四季度:做好年内安全工作总结,制定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10月份总结年内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的交流和促进,对合理化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
(二)11月份拟定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防火防盗工作及消防演练;配合管理处做好年终考核。
(三)12月份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及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因此,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平时,坚决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遏制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无火灾、无爆炸、无事故,杜绝严重非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平稳顺利进行。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十三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__〕×号)、《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食药监办械监〔20__〕×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皖食药监械秘〔20__〕×号)及《关于印发〈池州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暨质量信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池食药监械〔20__〕×号),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坚持从严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责任约谈、"黑名单"、信用等级评定、督查通报等监管手段,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风险管控原则,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对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注重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督促跟踪,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医疗器械gmp、gsp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生产环节:
1、根据"先注册后许可"的监管模式,全面核查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尚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现状,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存在无产品注册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违规行为;
(2)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行为;
(3)企业是否存在借出口外销之名而实际境内生产销售的行为。
2、加强对生产企业执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3)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和出厂放行;医疗器械说明书、包装和标签是否与注册证核准内容相一致。
3、按"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要求。
(4)对实施一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市局在企业备案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项目检查,20__年日常检查抽查覆盖率50%.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应达到全覆盖。
(5)对辖区内20__年度和20__年度有投诉举报和监督抽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项目监督检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4、推进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提升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__年第×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__年第×号公告)要求,分阶段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按照市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附件1),加强对新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迁移或增加生产场地企业的监督指导.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督促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严格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自觉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年度报告制度。
(二)经营环节:
1、加强对新开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对三类许可、二类备案后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强化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复查家次不得少于监督检查企业数的20%.重点检查:
(1)购销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能否满足可追溯要求;
(2)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
(3)是否销售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3、加强对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经营企业,重点检查:
(1)是否配备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人员;
(2)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
(4)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5)售后服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4、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等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
(1)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2)对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重点检查:是否夸大宣传;是否无证经营;产品和供货企业是否合法;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开具销售票据。
5、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附件2),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对质量管理意识不强、购销记录不完整、因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
6、加强对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或信用等级为警示以下的企业、有投诉举报或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使用环节:
1、加强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各县、区局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用设备和植入材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
(1)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机构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
(3)诊断、监护仪器使用的软件是否与注册证中产品技术要求相符;
(4)植入材料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进口产品有无注册、原始资料是否留存、产品信息是否记载到病历中。
2、加强对乡镇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的、过期的体外诊断试剂;
(2)是否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储存。
3、加强对口腔科诊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无产品合格证明的定制式义齿;
(2)是否使用过期的口腔科耗材(3)牙科治疗床结构性能组成是否与注册证一致。
三、工作分工
(一)市局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全项目检查;对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新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产品技术要求和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场核查。
(二)县区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率的要求;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市局全项目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本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20__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保证监管力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监管任务完成。
(二)完善机制,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一要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制度,注重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构建以企业为主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二要建立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的协查互通机制,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管信息化建设;三要建立医疗器械监管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开展质量管理风险分析评估,提高对本辖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的预判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建立日常监管工作通报制度.市局将结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对各地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站通报督查情况.请各县、区局每月第4个工作日前将上月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月报表电子版及纸质件报送市局医疗器械科。
(四)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查处.检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认真梳理归纳,并提出建议意见及时书面反馈给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每半年上报一次书面总结(含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及经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立案情况等),并填报《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附件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附件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见附件5).书面总结请分别于×月×日及次年×月×日前上报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本。
附件:
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
2、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目录;
3、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
附件1:
2、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和现场指导;
3、要求企业签订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承诺书。
安徽易硕医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类20__年底池州康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第一类20__年底安徽慧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第一类20__年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备注:新开办企业(青阳县东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池州齐山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建设进度,按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__年第×号)的规定推进。
附件2:
池州市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第三类一次性无菌和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第三类口腔科耗材经营企业;
隐形眼镜、助听器验配企业;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零售企业。
附件3:
附件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截止日期:20__年×月×日企业总数三类企业数二类企业数无菌类产品经营企业数植入类产品经营企业数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数年度退出企业数现有数其中新增数现有数其中新增数现有数其中新增数注销数吊销数撤销数填报人:联系方式:
注:各县(区)局于20__年×月×日前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检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复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检查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企业数检查经营"美瞳"家数检查体验式场所数检查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数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类经营企业数责令整改企业数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数备注主要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所发现的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5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十四
(一)做好重点工作部署。
编制我市20__年度餐饮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
(二)严把许可审查关。
及时组织完成餐饮服务许可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现场核查工作,规范现场核查、审核、审批、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帮促保化生产企业规范申报,建立健全保化生产企业许可申报受理档案。
(三)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
20__年争取创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县1个,创建餐饮安全示范街(示范镇)8条、餐饮安全示范店100家。
(四)加强监督抽检。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餐饮、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分解落实省局抽检任务,加大日常监督抽检力度。
(五)完善监管档案。
组织各级监管单位完成中小餐饮信用档案建设,完善辖区内保化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组织各监管单位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治理整治,解决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七)加强教育培训。
编制并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八)完成监管信息统计编报。
及时准确调度、统计、编报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
(九)加强督导检查。
通过检查文件材料、抽查生产经营现场、考核信息统计报表时效和准确率等方式,加强对各监管单位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
药品安全监管科
(一)加强对管理相对人日常监管,降低监管风险,所辖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和药包材生产企业全年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特药不发生流弊事件。
1、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对正常生产的,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未通过认证的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对停产一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首批产品生产进行现场检查。
2、加强对涉特药企业监管。对特药批发企业至少每周上网查看一次,发现异常及时现场检查。对区域性批发企业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使用麻黄碱类原料药生产制剂的企业,每次申请购买麻黄碱类原料药前进行现场检查。
3、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及时完成企业申报基本药物的处方工艺核查。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监督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时限执行新修订的药品质量标准。
4、对除高风险和基本药物生产以外的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每年至少现场检查一次。
5、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医用氧气、中药饮片和药包材生产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6、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对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并针对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强化对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质量意识和业务能力。
对企业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进行法规及质量意识培训;举办一期新版药品gmp培训班。
(三)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指导企业及时掌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新建、改建厂房、更换设备等及早介入,在企业申报各种许可前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分类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按国家局规定的期限实施新版gmp。
(四)及时完成省局委托的各种检查。
按要求完成省局委托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药品许可证相关检查验收、药包材注册现场检查验收。
药品市场监管科
(一)加强gsp实施工作,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制定我市零售gsp认证的工作程序,组织安排好全市的认证工作。组织安排88家药品零售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认证。
2、抓好批发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按照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应申报认证企业的督导,促使企业及时申请,指导、帮助企业按时完成认证工作。
3、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后监管。继续开展gsp跟踪检查,计划完成120家药店的现场检查,4家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的跟踪检查。
4、加强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实施新修订药品gsp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实施氛围;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指导,指导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sp。
(二)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风险监管。
第一季度组织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药品市场安全风险防控年度报告。每季度对收集的'药品市场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排查主要风险点,形成药品市场安全风险防控季度报告。
(三)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支持帮助乳山市完成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支持引导其他市区积极开展示范县的创建活动。帮助荣成市完成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指导文登市在20__年申报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
(四)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
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加强配送环节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提高电子监管效能。每天进行一次药品电子监管网上监督,及时处理预警信息。
(五)做好药品抽验工作。
根据省局抽验计划,制定并落实市的药品抽验方案,做好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估。
(六)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的药品专项检查。
(七)做好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
举办3期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举办1期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培训班。
医疗器械监管科
(一)加强日常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潜在风险,及时有效控制风险,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各类产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和使用。
1、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全面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对无菌和植入类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其他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对32家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3、加强对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管。对17家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血液透析类产品和人工晶体的专项检查。
(三)加强医疗器械法规规范培训。
举办二期医疗器械法规、规范培训班。
(四)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对各监测中心和重点监测单位的监测工作至少检查督导一次。
(五)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使行政审批程序化、规范化。
组织制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程序,修订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行政许可科
(一)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中心完成审批系统的软件更新,按照“标准化”要求审批程序,进一步梳理好我局授权窗口的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办事时限,更快、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好务。
(二)依据市局的《20__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和《市行政审批中心20__年的工作要点》通知,修订《行政许可科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的交叉交流学习,力求做到人人成为业务受理工作的多面强手。
(三)积极协调有关业务科室,把省局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编排好,尽早纳入中心窗口统一办理。
(四)做好日常受理和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十五
药品采购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