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改善生态环境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能效,促进旅游发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洪海水库水源调节利用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在确保农业生产、生活用水,防汛抗旱以及旅游水位的前提下,将洪海水库的富余水源全部调节给乙方用于水力发电。
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甲方严格按协议约定向乙方供水,乙方按每年____万元的标准支付给甲方供水费。
总价____元。分两次付清,每次支付____万元正(即分别于每年的1月15日和10月15日之前支付水费)。
为完善供水管理机制,甲方负责洪海水库防洪抗旱、水源调度以及水库安全管理。乙方负责修建闸门管理房,并参与水源调度供水监督工作。甲方如不按协议约定。
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壹万元违约金。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20___年__月__日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二
营业执照号码:_____
用水方: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水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
2.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3.水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4.供水方的权利义务:用水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
供水方:
用水方:
签订时间: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三
现有甲方委托乙方对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具体内容如下:
1、陆千小区:15t水箱3只、2.5t水箱1只、50t水池1只;
2、老公司:48t水池1只;
3、童装厂宿舍楼顶:15t水箱3只;
4、园区推车厂宿舍:10t水箱2只、70t水池1只;
每年清洗消毒两次,分别在每年的2月份、8月份对上述施工场所内的水箱、水池进行清洗消毒。
2、清洗消毒完毕后,须检查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和溢出口,检修孔、
该工程总造价为(rmb)258067元(包括材料费、施工费、税金、安全管理费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处实际决算金额结算。
分期付款:
1、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及甲方确认的图纸资料;
2、乙方提供原材料及设备装置均由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后使用。
分段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进行,总体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使用。
1、甲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2)、甲方指派一人驻施工现场协调施工;
(3)、负责将施工需要的水电接入施工现场,保证施工需要(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4)、组织乙方及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5)、组织乙方及环保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6)、负责施工的配合工作;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2、乙方义务:
(1)、按照合同规范施工,并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2)、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
(3)、指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驻施工现场负责施工事宜;
(4)、负责施工的配合工作;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内要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
(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3、施工期间,乙方如须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开具动火证方可施工,不得擅自动火作业。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超过四天扣除全部工程款,因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而延期的除外。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并服从甲方的工厂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材料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3、甲方必须按承诺准时付款。
4、工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乙方:昆山市陆家镇顺驰水电安装队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四
供水方(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户(以下简称乙方):
用水地址:
户主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缴费资料: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以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供用水规定》)为依据,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订立。
二、甲方确保注册水表前或二次供水系统前的供水压力符合《供用水规定》。
三、甲方确保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甲方同意给乙方配置lxdnmm水表个,用于供水计量收费。水表应按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甲方按其公布的供水服务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如达不到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向甲方或区、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擅自停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无故未及时抢修供水设施,造成供水中断的;
(四)其它违反有关规定的。
六、由甲方安装用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称为注册水表。设有总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及公共用水总量,并设有户表计量各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时,总表为注册水表;没有总表,只有户表时,户表为注册水表。
七、乙方按户表的用水量和总表分摊的公共用水量计算应缴费水量,并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价缴纳水费。
八、甲方负责注册水表组及其之前段公共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乙方负责注册水表组及其后段用户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若注册水表组或供水企业备案的户表组出现自然损坏情况,由甲方提供免费更换水表服务;若注册水表组或供水企业备案的户表组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情况,由乙方出资,甲方负责安装。
九、乙方增加用水项目或改变用水性质的,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若乙方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按其最高水价类别收取水费。
十、乙方实际用水量与报装用水申请的用水量不符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改变,影响水表正常计量水量的,应及时向甲方申请更换水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抄表期为每月x日。乙方可在指定的银行开办活期存折,用以划扣水费,银行扣费期为每月日,如遇节假日扣费期顺延或提前。乙方也可在每月x日前到甲方营业场所交纳上月水费。
十二、乙方逾期缴费的,按《供用水规定》处理,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5‰的违约金。若抄表后30天内乙方仍未缴费,甲方可停止对乙方供水。
十三、乙方不得有盗用城市供水等违例行为,不得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注册水表或供水企业备案户表。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供用水规定》,也可由双方可协议补充。
十六、本合同在乙方变更后即告终止。合同终止,甲方停止供水。原用水设施需继续用水的,请及时办理变更用水手续,并重新订立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五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华远金外滩一期项目无负压供水设备供货、保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在长沙市天心阁大酒店6楼华远地产订立本合同。
2.供货范围:
自稳流补偿器进水口的法兰挂螺栓到水泵出水总管两侧挂法兰带螺栓,包括稳流补偿器进水口前自来水管道上的蝶式闸阀、过滤器,出水管路上的蝶式闸阀、压力传感器,控制柜及设备控制有关的信号线、10米以内的电机动力线。
3.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收到预付款40个工作日发货。
3.2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口中建八局华远金外滩项目部。 3.3乙方须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前不迟于10日,书面通知甲方做好收货准备。
3.4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要求乙方提前或推迟交货,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时间完成送货。
4.包装与标记
乙方应附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必需文件,乙方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包装物由乙方供用与回收。
5.货物的检验、验收
5.1.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方办理移交手续。各方对货物的验收,仅为确认货物外观无质量问题,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货物质量和发货数量等应承担的责任,对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在验收期满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逾期未验收或怠于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在组织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产生的保管费用已包括在货款内。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损失。
6.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工作
在乙方履约并已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6.2.乙方工作
6.2.1.乙方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全新货物,且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视为乙方延期交货,如因此延误工期,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6.2.2.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乙方承担因包装或运输不利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7.违约责任
7.1.乙方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乙方货物质量的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负责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更换,或更换货物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违约情形出现之日起按按7.1条约定承担延迟交货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本合同。
7.3.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之前提下,甲方逾期支付到期应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到期应付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
7..4本合同所发生的违约金及费用,甲方均有权从乙方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7.5.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届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应付的其他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返还款项的1%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7.6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乙方有权不供货,停止一切服务或停止设备的运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交货、安装、运行、验收或交付使用,自约定交货之日起30日内照常付清设备款。因乙方产品属高新技术专利产品,此合同所签产品,甲方购买后只能自己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不得拆卸,不得盗窃技术,不得自己或帮助他人研究、组织生产同类产品,否则甲方除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外并承担此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乙方。如属发货、租车、配货和托运,以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日期确认为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因乙方立即组织生产,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按此合同额的20%计算违约金给乙方,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等乙方原因除外。
8.保修
8.1.由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8.2.甲方的全部权利和责任可由甲方自身履行,也可由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代为履行。
8.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房屋业主(使用人)无法正常使用、延期入住等,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业主方的一切损失。
8.4.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自甲方项目整体工程完成且物业公司正式接管,并开始办理集中入住手续之日起13个月。
8.5乙方需要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保修义务,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乙方需双倍承担第三方维修费用。此费用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乙方不因第三方维修免除其保修及赔偿责任。
8.6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
9.争议及仲裁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六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乙方是一家位于市的经合法注册成立并存续的公司,是酒店及地产项目的所有者和开发单位,并有意赞助甲方影片《》的摄制工作。基于以上前提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如下赞助内容:
1、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提供整个社区景观、大堂、等作为甲方拍摄影片外景、内景使用,并提供人员配合甲方完成布景、搭景、撤景工作。甲方有权在使用完该场地后,撤走甲方所有的设备和相关物品。
2、年影片在的首映式时,免费提供酒店晚住宿,每晚不超过间酒店标准间之住宿。仪式场地(、),仪式餐食(每人标准元人民币),人数不超过人。
3、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甲方的沟通联络工作。
4、如在上述期限内未完成拍摄工作,乙方应继续提供赞助至甲方完成拍摄工作。
5、拍摄计划改变或天气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改变约定的使用期限。
第二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回报内容:
1、甲方在影片外景拍摄过程中尽可能使用场景,把楼顶及路标识、、楼盘外立面全景、车道等明显体现在影片当中。
2、可以让乙方的员工参加甲方的拍摄,作为群众演员。
3、年首映式,在乙方场地举行,由甲方邀请全国的记者参加。
4、甲方提供份影片完成纪念品。
5、甲方需在影片宣传网站上对乙方项目宣传并联接乙方项目网站。
6、在影片片尾合适位置为甲方赞助署名,具体署名方式如下:(鸣谢:logo+;logo+)。
第三条:甲方对在乙方场地拍摄的全部图片和影像拥有法律责任及费用。此外所有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十二条:甲方保证该影片将于年全国范围内影院播放,如不能公映,甲方将补偿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赞助形式所产生的费用。
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署:签署:
时间:时间: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七
以下是一则《城市供水
合同
》范文,请阅读;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和用水性质
一用水地址,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或住宅面积),计量水表安装地点详见查勘图.
二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市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用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压符合国家标准.
四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为不影响市网供水压力,用水人贮水时间为23:00至次日凌晨5:00.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费结算
一供,用水双方按照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检定或认定.
二,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三,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水费单提示的日期前交清水费.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的维护责任
水源侧(含计费水表)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或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按日加收应缴纳水费总额1%的违约金.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埋,淹,锁,损坏及用水人造成的表停,表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3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则按当年的月最高水量加倍计收水费,以后核查实际抄度的,已缴纳的水费多不退,少照补.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被迫降压外,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降低水压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知(突发性爆管除外).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88373456 88373318)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人责任范围内的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按照国家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水表计量正常的,则由用水人负责相应的检验费用.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供水质量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纳水费.
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六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不得在供水管道中直接装泵抽水.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防栓).需要试用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三个月超过水表常用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用水人承担工料费;用水人月用水量连续三个月低于水表常用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由于供水人责任的水质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水质事故除外.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二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交齐水费,违约金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在交齐所有欠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罚.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用水人责任造成供水人对外停水,用水人应赔偿供水人的损失,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水人和用水人各保留一份.在供水人装表通水之日起,供,用水关系存在期内均为有效.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当地工商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报装一户一表的用水人应交清以前发生的共用水费,否则供水人保留追索水费的权利.
供水人(签章):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八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不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生产班次: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220/3既伏电压的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b.由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ps)容量为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团数达不到0.85以上,或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准时,供电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用电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供电方根据用电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产权属供电方。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方未按电价分类装表计量时,供电方对难以装表计量的用电量,约定按每月千瓦时计算,或按每月总用电量的%计算。随用电构成比例和数量的变化,供电方每年至少对其核定一次,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用电方用电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上时,按国家规定加装无功电能计量装置,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功率团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
(3)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并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情电费。交付电费的方式为:
a.用电方每月日定期交付。
b.供电方委托银行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出电费保证金额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元。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经供电方、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属于。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局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通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在用电方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3.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由用电方负责保护其完好和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4.用电方的自备发电机组要保证与电网闭锁。经供电方检查认定的接线方式不得自行变动。用电方不得自行引入(供出)电源。否则,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6项处理。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a.当年欠资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属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一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斧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
上述附件为本合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用电方:(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九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华远金外滩一期项目无负压供水设备供货、保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在长沙市天心阁大酒店6楼华远地产订立本合同。
2.供货范围:
自稳流补偿器进水口的法兰挂螺栓到水泵出水总管两侧挂法兰带螺栓,包括稳流补偿器进水口前自来水管道上的蝶式闸阀、过滤器,出水管路上的蝶式闸阀、压力传感器,控制柜及设备控制有关的信号线、10米以内的电机动力线。
3.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收到预付款40个工作日发货。
3.2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口中建八局华远金外滩项目部。3.3乙方须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前不迟于10日,书面通知甲方做好收货准备。
3.4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要求乙方提前或推迟交货,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时间完成送货。
4.包装与标记
乙方应附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必需文件,乙方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包装物由乙方供用与回收。
5.货物的检验、验收
5.1.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方办理移交手续。各方对货物的验收,仅为确认货物外观无质量问题,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货物质量和发货数量等应承担的责任,对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在验收期满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逾期未验收或怠于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在组织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产生的保管费用已包括在货款内。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损失。
6.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工作
在乙方履约并已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6.2.乙方工作
6.2.1.乙方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全新货物,且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视为乙方延期交货,如因此延误工期,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6.2.2.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乙方承担因包装或运输不利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7.违约责任
7.1.乙方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乙方货物质量的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负责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更换,或更换货物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违约情形出现之日起按按7.1条约定承担延迟交货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本合同。
7.3.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之前提下,甲方逾期支付到期应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到期应付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
7..4本合同所发生的违约金及费用,甲方均有权从乙方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7.5.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届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应付的其他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返还款项的1%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7.6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乙方有权不供货,停止一切服务或停止设备的运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交货、安装、运行、验收或交付使用,自约定交货之日起30日内照常付清设备款。因乙方产品属高新技术专利产品,此合同所签产品,甲方购买后只能自己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不得拆卸,不得盗窃技术,不得自己或帮助他人研究、组织生产同类产品,否则甲方除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外并承担此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乙方。如属发货、租车、配货和托运,以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日期确认为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因乙方立即组织生产,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按此合同额的20%计算违约金给乙方,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等乙方原因除外。
8.保修
8.1.由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8.2.甲方的全部权利和责任可由甲方自身履行,也可由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代为履行。
8.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房屋业主(使用人)无法正常使用、延期入住等,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业主方的一切损失。
8.4.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自甲方项目整体工程完成且物业公司正式接管,并开始办理集中入住手续之日起13个月。
8.5乙方需要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保修义务,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乙方需双倍承担第三方维修费用。此费用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乙方不因第三方维修免除其保修及赔偿责任。
8.6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
9.争议及仲裁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十
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变频供水设备(设备组装成套)供应及安装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工作,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同价款及其调整:
1、根据甲方要求的实际到货数量及包干的综合单价(见附表)结算。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装费、风险费及售后服务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一次性包干(产品名称、数量、价款见附表)。
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调整,原合同中有相同规格、型号综合单价的,按合同综合单价结算;合同中无相同规格、型号的,由甲方签证认可。
二、付款方式
1、价款凭统一发票结算,设备到位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合格,待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财政部门拨付工程款5日内结清设备款的95%,其余5%作为本次采购设备的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全使用二年后支付(每次付款必须保证以电汇转账或支票的形式付款)。
2、乙方需交给甲方贰万元履约保证金,此款项在第一次付款时支付壹万元,安装调试完毕支付剩余的壹万元。
三、质量标准和保证
1、设备主机及各组件原产地生产厂家出厂标准、产品技术性能说明;
2、设计图纸载明标准
3、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无大故障);
四、发货、验收的时间及地点
1、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现场,当现场达到适当的进货时间前,甲方应向乙方书面通知到达现场的时间、数量和型号规格,乙方组织发货、运输等相关事宜,并书面通知甲方产品到达现场的时间。货物送到汽车能到达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货,经甲方验收(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质量等)。如甲方需调整供货数量,应在发货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给予调整。
2、验收以确认产品本身质量为依据,在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进行结算;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
五、运输及装卸保险
1、货物在到场验收前,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乙方负责;
2、乙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在甲方指定期限内给予调换和补齐缺件至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为止。
六、质量保修期
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的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保证该机组能通过本地相关管辖政府部门的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金额为合同价5%的罚金,甲方有权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2、乙方保证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所供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运输、装卸就位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3、乙方设备整机免费保修贰年,保修期自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等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产品质量责任
如乙方所供产品经检测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必须免费退、换产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各类费用。
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
(1)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供货期内供货,如供货延误,乙方必须承担500元/天的工期延误费用,供货延误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超过18天,按延期付款额的0.05%/天计算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者不在此例。
3、侵权责任
乙方应保证甲方及业主在使用本合同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保证购买乙方的供水设备不转让,否则,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修改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十一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华远金外滩一期项目无负压供水设备供货、保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在订立本合同。
详细配置见附件1。
供货范围:自稳流补偿器进水口的法兰挂螺栓到水泵出水总管两侧挂法兰带螺栓,包括稳流补偿器进水口前自来水管道上的蝶式闸阀、过滤器,出水管路上的蝶式闸阀、压力传感器,控制柜及设备控制有关的信号线、10米以内的电机动力线。
3.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收到预付款40个工作日发货。
3.2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口中建八局华远金外滩项目部。
3.3乙方须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前不迟于10日,书面通知甲方做好收货准备。
3.4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要求乙方提前或推迟交货,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时间完成送货。
4.包装与标记
乙方应附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必需文件,乙方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包装物由乙方供用与回收。
5.货物的检验、验收
5.1.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方办理移交手续。各方对货物的验收,仅为确认货物外观无质量问题,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货物质量和发货数量等应承担的责任,对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在验收期满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逾期未验收或怠于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在组织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产生的保管费用已包括在货款内。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损失。
6.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工作
在乙方履约并已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6.2.乙方工作
6.2.1.乙方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全新货物,且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视为乙方延期交货,如因此延误工期,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6.2.2.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乙方承担因包装或运输不利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7.违约责任
7.1.乙方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乙方货物质量的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负责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更换,或更换货物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违约情形出现之日起按按7.1条约定承担延迟交货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本合同。
7.3.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之前提下,甲方逾期支付到期应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到期应付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
7..4本合同所发生的违约金及费用,甲方均有权从乙方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7.5.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届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应付的其他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返还款项的1%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7.6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乙方有权不供货,停止一切服务或停止设备的运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交货、安装、运行、验收或交付使用,自约定交货之日起30日内照常付清设备款。因乙方产品属高新技术专利产品,此合同所签产品,甲方购买后只能自己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不得拆卸,不得盗窃技术,不得自己或帮助他人研究、组织生产同类产品,否则甲方除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外并承担此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乙方。如属发货、租车、配货和托运,以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日期确认为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因乙方立即组织生产,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按此合同额的20%计算违约金给乙方,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等乙方原因除外。
8.保修
8.1.由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8.2.甲方的全部权利和责任可由甲方自身履行,也可由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代为履行。
8.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房屋业主(使用人)无法正常使用、延期入住等,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业主方的一切损失。
8.4.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自甲方项目整体工程完成且物业公司正式接管,并开始办理集中入住手续之日起13个月。
8.5乙方需要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保修义务,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乙方需双倍承担第三方维修费用。此费用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乙方不因第三方维修免除其保修及赔偿责任。
8.6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
9.争议及仲裁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十二
供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供应方式
1.1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供水、电。
1.2在同等供应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向乙方供应。
1.3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
第二条收费标准
2.1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应依照_________水、电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收取的费用。
2.2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2.3甲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提高水、电的收费标准时,应在做出提高收费标准的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提高价格标准的具体情况予以说明。
第三条付款时间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供应水、电后六个月内,支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其他
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2本合同一经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或有其他未尽事宜的,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3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供水合同属于合同篇十三
现有甲方委托乙方对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具体内容如下:
1、陆千小区:15t水箱3只、2.5t水箱1只、50t水池1只;
2、老公司:48t水池1只;
3、童装厂宿舍楼顶:15t水箱3只;
4、园区推车厂宿舍:10t水箱2只、70t水池1只;
每年清洗消毒两次,分别在每年的2月份、8月份对上述施工场所内的水箱、水池进行清洗消毒。
1、负责清洗消毒单位须出具本年度有效证件:昆山市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2、清洗消毒完毕后,须检查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和溢出口,检修孔、
该工程总造价为(rmb)258067元(包括材料费、施工费、税金、安全管理费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处实际决算金额结算。
分期付款:
1、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及甲方确认的图纸资料;
2、乙方提供原材料及设备装置均由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后使用。
分段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进行,总体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使用。
1、甲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2)、甲方指派一人驻施工现场协调施工;
(3)、负责将施工需要的水电接入施工现场,保证施工需要(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4)、组织乙方及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5)、组织乙方及环保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6)、负责施工的.配合工作;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2、乙方义务:
(1)、按照合同规范施工,并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2)、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
(3)、指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驻施工现场负责施工事宜;
(4)、负责施工的配合工作;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内要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
(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3、施工期间,乙方如须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开具动火证方可施工,不得擅自动火作业。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超过四天扣除全部工程款,因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而延期的除外。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请昆山市人民法院仲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并服从甲方的工厂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材料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3、甲方必须按承诺准时付款。
4、工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