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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9月14日至24日对我镇及其所属的贫困村村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我镇扶贫开发巡察出的问题整改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在接到反馈意见后,我镇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商讨整改落实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建立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更要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确保整改实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未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
巡察发现我镇扶贫专项资金由镇财政所负责管理,上级包保部门帮扶资金由镇经管中心负责管理,形成多头管理部门,给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带来风险和隐患。为此,巡察组要求落实完成建立项目资金专户转账管理。
(二)整改情况
通过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扶贫领域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镇财政所统一规范我镇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立行立改,于9月30日,落实完成了全镇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归户管理。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脱贫办【2024】18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补充规定》东脱贫办【2024】19号文件精神,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以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为契机,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把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在行动上,转化为精准扶贫工作的成果。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按照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整改抓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二)建章立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推手,突出制度建设,全面查漏补缺,不断健全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标本兼治,为整改成果的长效化提供制度保障。结合开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制度执行,强化督查、强化检查、强化问责,让整改成果落地生根,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落实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提高政治定力和政治摆位。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全镇脱贫攻坚全过程,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改进的过程,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动力。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二
巡察报告是反腐倡廉事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增进人民群众的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巡察报告抄袭的现象,这严重损害了巡察工作的公信力和效果,对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严重的冲击。本文将就巡察报告心得体会抄袭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第二段:抄袭行为的危害
巡察报告抄袭问题严重违反了学术道德和执法纪律,不仅是学术领域的谎言,更是对党的工作和人民利益的背叛。首先,巡察报告的抄袭行为破坏了巡察工作的权威性,使得整改措施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其次,抄袭行为导致了巡察报告的一成不变,缺乏新颖性和独立思考,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最后,抄袭行为损害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声誉,严重破坏了党的形象和公信力。
第三段:抄袭行为的原因
导致巡察报告心得体会抄袭的原因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部分巡察员缺乏自主思考的能力,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选择了抄袭。他们认为,只要目的达到,不被发现即可。二是巡察机构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对于抄袭行为往往只是口头批评,而没有真正严肃处理,导致抄袭行为愈演愈烈。
第四段:解决抄袭问题的建议
要解决巡察报告心得体会抄袭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完善巡察工作考核和评价机制,加大对巡察报告的审查力度,对抄袭行为严肃追责。其次,提高巡察员的专业素养和思想觉悟,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引导巡察员形成独立思考、深入调查的习惯。第三,加强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巡察工作政策规范和纪律约束,对不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最后,加强巡察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增加对巡察报告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五段:结语
巡察报告心得体会抄袭问题的出现,对于巡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严重的冲击。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根源上找到原因,对巡察员进行教育引导和管理约束,完善巡察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巡察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三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x年x月x日到x月x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全面巡察,x月x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教育局党组巡察工作进行了反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整改落实举措。
(一)领导重视,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区教育局党组成立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由区教育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牵头领导具体实施。局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牵头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工作推进台账,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二)思想统一,迅速启动部署整改工作。
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区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明确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作为净化x区教育政治生态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以对党负责,对全区教育负责的高度,对教育系统全面工作进行体检。(三)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
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站在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局党组反复研究、上下联动,制定了《x区教育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巡察问题整改台帐》,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确定了牵头领导、分管领导,明确了责任人、整改成效和完成时限,保证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教育局党组收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x个方面x个问题,区教育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原则,逐一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其中x项问题已整改到位,还有x项问题正在办理中。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持续跟踪监督情况。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已完成整改问题。
x、x组织生活会材料卷中机关干部一人对照检查材料存在严重照抄、照搬现象,其材料中有“x宜昌”等字样;二人对照检查材料缺少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针对性开展学习教育,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查找不足,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现象再度发生。
整改成效:已完成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补充整改措施,在党支部宣读。
完成时间:x年x月
x、纪检案卷装订无序,重复内容多,制作笔录不规范,多数为一人办案,不符合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认识到纪检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进行全面系统整理,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细致做好案件档案归档工作。制作笔录严格按照纪检格式执行。办案x人或x人以上。
整改成效:纪检档案已经重新装订。《询问笔录》已更换纪检格式,办案人员增加x人或x人以上。
完成时间:x年x月。
x、支部成员对“四风”的认识存在偏差,站位不高。部分基层支部还存在组织生活会认识不清问题。x人剖析材料没按照上级要求撰写,空泛表态。
整改措施:召开以“四风”为主题的专题培训,加强对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督导。
整改成效:已培训。并在后续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中进行指导和监督。
完成时限:x年x月。
x-x、教师进修学校x人,分别违反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
整改措施:交回违规报销款。
整改成效:违规报销分别于x年x月x日存入学校基本账户,附有存款凭证,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完成时间:x年x月。
x、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请假管理制度》。综合运用查阅请假记录、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整改成效:收齐、执行《请假制度》,随时到校明察暗访,无违纪现象发生。
完成时限:x年x月
x、在查阅“严守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组织生活会材料卷中,三十二人的剖析材料没有对照检查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只有大篇幅的个人事迹。
整改措施:提高指导监督力度。针对党员存在问题,及时指导,真实剖析个人问题,支部书记把关,教育局党组把关,层层抓实。真正做到学深、学透。
整改成效:已召开培训会议。并在后续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中进行指导和监督。
完成时限:x年x月。
x、在师德师风案件查处上,在公开环节有所顾虑,怕引起负面影响,如:x年查处的x起教师补课案件只是在教育系统内部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没有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并做到“以案促改”。
整改措施:公开违纪案件不留死角,宣传到位。对案件形成原因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达到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案促改”。
整改成效:查处的案件进行及时公开,宣传到位。对案件形成原因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达到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案促改”。
完成时限:x年x月。
x、巡察组对校外培训机构明察暗访中发现,教育局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科室,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够,对非法办学机构的监管整治没有可行性办法和主动作为的意识,近三年只有x次联合整治的检查记录。
整改措施: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使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积极升华为政府行为。对于一意孤行的非法办学户,教育局要继续加大严查力度,还要加大黑名单曝光力度。
整改成效:建立教育局牵头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查钉子户x家,起到以点带面的警戒作用。已经检查x家校外培训机构,x家合格、取消了x家许可、x家重新申办、x家停办、x家取消办学项目、x家合并、x家整改中,后期跟踪问效。
完成时限:x年x月。
x、“微腐败”总结材把关不严,存在多处“徹腐败”“微席败”字样的错别字。
整改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注意上报材料质量的把关。
整改成效:要求学校自查的同时,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完成时限:x年x月。
x、“微腐败”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致家长一封信回执存在家长没签字情况。
整改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注意上报材料的质量的把关.整改成效:要求学校自查的同时,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完成时限:x年x月
x、以“微腐败”阶段性总结代替工作总结。
整改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注意上报材料的质量的把关.整改成效:要求学校自查的同时,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完成时限:x年x月
x、以思政课为引领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x区思政课教师配备数量不足,缺乏年轻教师力量,对教师的管理及培训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加强思政课阵地引领作用,组建区级思政课研修中心组,建立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在全区范围确定四所小学、两所中学为区级思政课改革示范学校。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不断加强教师培训力度。继续加强校本培训,增加区级培训项目。
整改成效:通过观摩课打造x节校级思政示范课、优质课x节和精品课x节,组织思政教师论坛两次。x月中旬由五名区优教师思政课展示,全区思政教师进行观摩。制定校本培训工作计划,主要项目是“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学习型团队建设主题研修,主要任务是提高集体备课的有效性。
完成时限:x年x月
x、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力度层层递减。
整改措施: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总结提炼和分析研究,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科学安排部署,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有效落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好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
整改成效:制定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固定党日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将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落到实处。
完成时限:x年x月
x、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抓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由党办人员代管,宣传人员身兼数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整改措施:加强宣传工作队伍的培训和监督指导。
整改成效:已召开宣传人员培训会,建群,互相学习。
完成时限:x年x月。
x、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学校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开展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学习,提高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守好校园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到基层。深入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固定党日和学校德育教育内容当中。
整改成效:x月、x月、x月已分别对学校进行指导、监督。
完成时限:x年x月
x、师生对于扫h除e相关知识的学习还需常态化。
整改措施:学校制定计划,集中学习,对于难以理解的内容学校要指派专人进行集中辅导,通过播放宣传片、观看视频、座谈论、闭卷测试加强师生对扫h除e知识的理解掌握。
整改成效:专题会议辅导、假期时间学习、学校进行测试考核学习情况。
完成时限:x年x月。
x、在扫h除e的宣传深度上还不够,特别是在对家长的宣传上还需加强。
整改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扫h除e宣传教育,做到广大师生家长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营造浓厚的扫h除e专项斗争氛围。还积极发动教师、学生、家长向身边人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整改成效:已利用家长一封信、手抄报、标语、班会、警示教育多种形式进行扫h除e宣传。
完成时限:x年x月。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常抓不懈,以严实作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提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觉悟,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做到抓常抓细、真管真严。(二)抓住机遇,以巡察整改促进教育质量提升。
以巡查整改工作为契机,创先争优、砥砺前行,把巡察整改成果最后落实到教育主业、提升教育质量上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打造教育体制创新、教育质量满意、艺体教育特色、职业教育领先、家校和谐共育五大教育品牌,为实现我区教育“高质量+轻负担+群众高满意度”的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三)总结经验,以制度健全固化巡察整改成果。
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成效,久久为功,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性机制,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巡察组巡察报告篇四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年x月x日至x月x日,市委**巡察组对**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开展了政治巡察。
巡察期间,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市委巡察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依靠国土局党委,先后召开了巡察沟通见面会、动员会,发放并收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有关情况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份。听取了局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党建、工程项目等台账x大类**项,财务账册**本、凭证**本。开展面上谈话**人次,深入谈话**人次,召开局机关党员座谈会并进行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了土地整治项目、矿山等**个点位。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x份,受理群众来访x批x人次。从多个侧面了解情况、挖掘问题,顺利完成了本轮巡察工作任务。
x月x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国土资源局党委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1.总体评价。**年以来,国土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得到强化;紧紧围绕“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总要求,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工作定位不动摇,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从总体上看,国土资源局党委班子分工明确、工作较务实,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把手”管方向、管大局,“班长”带头作用较好,政治生态建设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2.存在不足。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下,国土局党委存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力度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等问题。
1.保障地方经济长远发展能力有待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全市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不高,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等8项指标综合排名处于全省中游水平,苏锡常地区垫底。提高低效土地利用效率成效不显著,2024-2024年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虽逐年上升,但不能满足当前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土地闲置时间长、宗地多等问题突出,闲置时间最长的项目达十余年。土地出让管理不够规范。土地出让金清收不及时,仍然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收全土地出让金的现象,出让土地实际利用与出让条件不符现象时候发生,管理监督不够到位。耕地资源保护力度仍需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开发轻管理,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不到位,有的地貌再次发生改变。
2.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对反馈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整改的情况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生态治理不够有力。关闭露天采石矿山不到位,有的企业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仍非法开采。督导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工作有待加强,恢复治理进度缓慢且生态修复质量偏低。执法监管不严,执法打击力度不够,制止矿山违法行为不明显,个别企业在越层开采被处置后一年又死灰复燃。
3.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进行决策,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通过党委会讨论,研究记录过于简单。全局协调能力有待提高,班子成员主动下基层调研少,部门科室间团结协作、相互沟通、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做的还不够。为民服务意识还需增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两证合一的历史信息数据整合不够到位,税务征收系统不够健全,便民服务渠道不够通畅。对办证中出现的用途面积不一致、建筑物跨宗地、超用地面积等问题办法不多,过于强调客观原因。基层国土所驻的优势发挥不明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用途、临时设施用地后期恢复监管、农村宅基地管理不严等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在市委下发**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后,党委会没有专题研究、分析、通报过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宣传形式单一,活动内容少,未能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国土工作有机融合,有些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的概念模糊,对各种错误思潮和言论采取回避和躲避态度,对舆论专注、众说纷纭的热点事件敏感跟踪不够,主动处置不力。
5.党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固,**至2024年党委会专题讨论部署党建工作仅1次,没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理论中心组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学习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且学习记录不规范,学习内容雷同。主题教育活动效果不明显。部分党员干部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概念不清,查摆问题不深刻。党员发展不规范。
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局党委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不充分、不够辣,“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局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次数少。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之间工作以外的交流较少。“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与台账有临时补习补记情况,党课材料网上照搬照抄。
7.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有差距。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选拔中层干部时征求意见不充分、不广泛,考察人员时只听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评价,缺少征求服务对象和基层同志的意见,缺少民主推荐。干部年龄结构不平衡。机关事业干部年龄大多在45岁以上和30岁以下,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骨干断层的现象。后备干部储备不足,梯队建设不完善。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混岗现象,参公、事业、企业、合同工人员考核、薪酬、奖励等方面执行制度不严。
8.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牢固,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经常。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分管科室廉政风险掌握不细、不准,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抓早抓小、动真碰硬、敢于亮剑还有差距。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对已处理的违纪违规问题公开通报不及时,运用身边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9.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公务接待不规范。部分公务接待无对方单位公函、无接待事前审批单,有大额接待费支出的情况。公车管理不规范。核定的公车与采购中心登记的车辆不符,并且**年以来报废注销的车辆未及时申报调整,广宇公司名下车辆油料加注频繁。
10.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列支出现象。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预算结余年底转入自收自支单位用于开支,致使预算资金使用失去监管。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局本级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没有根据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进行调账,仍存在实物与财务账账不符的情况。发票报销不规范,部分票据报销明细不详、手续不全、附件不符。
11.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委托乡镇实施的项目存在招标公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不明确、招标保证金过高、招标文件没有合同骑缝章、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不合理等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忠诚。要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加快整改落实,切实加大对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全力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要加强土地出让监督管理,加大土地出让金清收力度,完善审批前后管理,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拖欠。要强化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耕地资源得到切实有效保护。要彻底关闭露天矿山,切实推进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效制止各类非法行为多发频发,进一步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要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要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意识,加强部门科室间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阵地建设,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二
夯实党建基础,健全责任机制,不断强化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定期分析党建形势,专题听取党建汇报。要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所辖党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着力提高“红脸出汗”的效果。要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制定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考核薪酬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员使用管理。要强化队伍梯队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科学合理配备好各类岗位人员。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有效传导压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重点排查重要科室、关键岗位和基层国土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用好约谈教育机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善票据报销手续,加强对各类经费使用和项目的管理,不断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
国土资源局党委要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更真的担当,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清明的政治生态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为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提供资源保障,贡献国土力量。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五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成为一项极具意义的任务。作为党员干部,我有幸参与了一次巡察工作,并从中收获了很多。此次巡察结束后,我们小组通过撰写巡察报告,将自己的心得体会整理成文,以期能够对后续的巡察工作进行总结和提升。
首先,巡察报告让我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与复杂性。在巡察过程中,我们经过反复实地调查研究,排查出了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而在报告写作阶段,我们更是深入分析了问题的成因和影响。这些问题涉及到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资金管理问题、权力寻租问题等方方面面,其中牵涉到的人和事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令人瞠目结舌。通过巡察报告,我们不仅对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之广。这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巡察工作的责任重大,必须要以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面对问题。
其次,巡察报告加深了我对“问题导向”工作思路的理解。在巡察报告中,我们针对每个问题都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以期能够解决问题的根源。这要求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发现问题的层面,更要关注问题的解决。巡察报告能够对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有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整改。这使我对“问题导向”工作思路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明白了抓住问题、深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只有真正解决问题,才能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再次,巡察报告教会了我如何运用事实数据和逻辑关系进行说理。巡察报告中,我们要通过具体的事实数据和逻辑推理,来支撑我们的观点和建议。对于涉及到人员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以说服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时,我们还必须在报告中运用严密的逻辑关系,使观点之间相互关联,形成合理性和连贯性。通过巡察报告的写作,我学会了如何收集并整理大量的信息和数据,如何将它们运用在报告中,从而提升了我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最后,巡察报告加深了我对党的监督机制的理解。在巡察工作中,我们是以党的代表身份来开展工作的。巡察报告是我们履行党的监督职责的一种方式。通过巡察报告,我们可以揭示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其浮出水面,以实现问题的解决和整改。巡察报告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能够促使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正视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巡察报告实质上是党内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党的机关和党员干部之间的“督责”关系的重要环节。
总结起来,通过这次巡察工作和撰写巡察报告的经历,我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巡察报告的写作让我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与复杂性,加深了我对“问题导向”工作思路的理解,教会了我如何运用事实数据和逻辑关系进行说理,以及加深了我对党的监督机制的理解。巡察工作是一项使命,我将继续坚定自己的信念,努力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巡察报告是领导机关对被巡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的一种总结和评估。学习巡察报告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这不仅可以了解巡察的工作成果,还可以汲取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廉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阅读巡察报告的过程中,我深感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巡察报告的针对性。
第二段:巡察工作的重要性(250字)
巡察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能够提供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进行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在这项工作中,巡察组依靠自己的权力,对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成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全面的调查,发现他们在廉政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发现和整改,巡察工作可以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义,为群众谋取更多的福祉。
第三段:巡察报告的针对性(250字)
巡察报告是巡察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通过阅读巡察报告,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我曾阅读过一份巡察报告中关于某单位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滥用权力等行为的描述。这些信息并不是空泛的指责,而是基于巡察组对实际调查取得的证据和材料。巡察报告的针对性不仅在于发现问题,更在于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通过巡察报告,被巡察单位及时了解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可以根据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和提高。
第四段:阅读巡察报告的收获(300字)
阅读巡察报告对我个人而言是一次思想的洗礼。通过报告中的案例,我深刻认识到廉政意识教育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应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因自身利益的驱动而忘记了自己作为公仆的责任。通过巡察报告,我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这让我对自己的工作产生了新的思考。同时,我意识到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误入违背党纪国法的行为。
第五段:巡察报告的启示(250字)
巡察报告作为一种监督机制,不仅提醒了我们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也进一步激励了我们对巡察工作的重视。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主动学习巡察报告,不仅要关注报告中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更要深入思考存在问题的根源,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我们还可以通过学习巡察报告,向巡察组提出更多的建议和意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更多的参考。
总结:(100字)
学习巡察报告是党员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一种途径。通过巡察报告,我们可以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以此为戒,坚定自身的党风廉政立场。同时,巡察报告也为我们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的空间,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巡察报告,发现巡察工作的不足,提出更多的建议和意见,为巡察工作的提升和完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七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各级党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发〔2024〕7号)、《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办〔2024〕20号)和《中共获嘉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获发〔2024〕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委实行巡察制度,建立专门巡察工作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
第三条巡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持纪在法前,严格纪律和规矩,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增强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形成上下联动的巡察工作格局。
第四条巡察工作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巡察工作实行县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监督主体和被巡察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六条县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巡察工作,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任务、计划;
(三)研究确定巡察对象、内容以及巡察组组成人员;
(四)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审定巡察报告;
(五)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建议;
(六)向县委和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巡察工作;
(七)管理和监督巡察组,向县委提出对巡察干部的调配意见;
(八)承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第八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巡察办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级纪委,设主任、副主任和其他职位。
第九条巡察办的职责是:
(一)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四)督促检查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五)督促检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六)督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等。
第十条县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县委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副科级巡察专员和其他职位。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三章巡察范围和巡察内容
第十二条县委巡察组负责对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做到巡察全覆盖。
第十三条县委巡察组巡察对象与范围:
(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
(三)乡(镇)直机关办、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
(四)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主要负责人;
(五)县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县委巡察组应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二)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
(三)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五)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四章工作方法和程序
第十五条县委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常规巡察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按计划开展的巡察。专项巡察主要是针对一个地方、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某个方面、某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的巡察,也可以是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等开展的巡察。
第十六条县委巡察工作,在巡察对象每届任期内至少覆盖一遍,具体轮(批)次及巡察方式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七条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巡察办应当向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组织、信访、审计、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组长可以直接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约谈会商。相关部门应当主动配合,如实提供信息。巡察组应当针对被巡察对象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巡察办提前一周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察对象。
第十八条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应召开动员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通报开展巡察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
第十九条开展巡察工作应当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被巡察单位要通过文件、内网等向党内和社会分别公布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察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巡察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巡察:
(一)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
(三)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四)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五)召开各类座谈会;
(七)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走访调研、暗访;
(八)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九)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十)向有关涉案人员了解情况;
(十一)专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十二)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
(十三)县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组对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可以深入了解。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地方、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第二十一条巡察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巡察期间,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一)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二)被巡察单位党政负责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问题;
(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
(四)巡察组认为应当及时报告的其他事项。
特殊情况下,巡察组可以直接向县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以上情况。
第二十二条巡察期间,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当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集中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应当提交书面巡察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汇报,研究决定相关事项。汇报材料和县委书记听取汇报时的讲话,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十四条巡察组应当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后的7个工作日内,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五条被巡察党组织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相应巡察组,经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正式报巡察办备案。自整改方案正式报送2个月内向巡察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六条巡察办应当将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第五章成果运用
第二十七条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应当及时提出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分类落实建议,由巡察办分类汇总后,统一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同意,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以下途径移送交办:
(四)对巡察中发现的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后备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由巡察办于每年1月底和7月底,报市委巡察办备案。
第二十八条有关单位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应当优先启动办理程序,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每季度向巡察办反馈一次办理情况。
第二十九条受纪委或组织部门委托,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可以按规定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
第三十条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评价情况,应当作为同级党委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时,应当注意听取相关巡察组的意见。
县纪委对正在接受集中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实施立案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向巡察组组长或巡察办通报。
正在接受巡察的单位领导班子原则上不作调整,必须调整的,应当充分听取巡察组意见。
第三十一条被巡察单位报告整改结束后,巡察办应当采取回访督查、专项督查、定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深入了解、核实、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回访情况要形成正式报告,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察单位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二条巡察办应建立台帐,负责督办、催办下列事项,并将督办、催办情况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一)上级和县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
(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
(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
(四)巡察专报的呈报、批转和处理结果;
(五)巡察组移交的被巡察单位整改的遗留问题、未办结的移交事项及回访督查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
巡察组应当指定专人会同巡察办负责相关事项的督办、催办,促进被巡察单位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被巡察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或办理不力的事项要重点督办。
第三十三条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第三十四条巡察工作资料立卷归档应当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章人员管理
第三十五条巡察机构干部由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县巡察办负责。
第三十六条巡察机构设立党组织,隶属县纪委机关党组织。巡察机构党组织应当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第三十七条巡察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五)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
(六)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要求。
第三十八条选配巡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整。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轮岗交流。
巡察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
第三十九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应将巡察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巡察办和巡察组应加强日常管理,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巡察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巡察办应按要求组织巡察干部参加上级巡察机构开展的业务培训。
第四十条巡察机构应当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巡察组和巡察干部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巡察干部提任上一级职务时,应当充分听取巡察办和相关巡察组的意见。
第七章责任与纪律
第四十一条建立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县委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二条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应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对巡察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应当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对支持配合不力,影响巡察工作开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党员、干部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五条巡察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扩散巡察工作秘密的;
(四)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六条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引答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有其他干扰巡察工作行为的。
第四十七条被巡察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六条所列行为的,有权向巡察办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相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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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巡察报告篇八
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最为重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前提。对一项工作的开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提高内外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了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关系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因素。再好的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和措施都要靠人去执行。巡察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成员除了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外,还有较高政治素质。要照章办事,公正严明,谦虚谨慎,踏实工作,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不偏不袒,不遮不掩,如实反映,才能较好地完成巡察办交给的巡察任务。
巡察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针对被巡察单位情况,制定巡察工作方案,二是调阅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文件,如被巡察单位的报告、纪检工作、组工会议的报告,前一年的工作总结和当年的工作计划,一些重要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等会议记录。有关的资料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的自然状况、纪检部门对违法干部的查处情况等。三是请纪委、监察局有关科室介绍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请组织部门介绍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结构状况和班子成员的有关情况等。实践证明,制定方案、调阅资料、听取情况是巡察工作前期准备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前提。
报告成果是巡察工作的灵魂巡察工作人员主要通过和大量人员的个别谈话来了解巡察对象的成绩和经验,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能够发现问题和不足。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谈话对象往往讲优点多,谈缺点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少。即使谈问题也往往是浮光掠影、蜻蜓点水。这就给巡察工作人员了解巡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面对这种情况,要求巡察组的同志首先要树立和蔼、可亲、可近的形象,要善于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谈话氛围。其次,要仔细认真地倾听对方所讲,善于听出弦外之音。还要学会掌握谈话的技巧,善于启发和引导谈话对象讲出他们想讲的心里话。
巡察工作中,明察和暗访也是了解真实情况的一种方式。明察是在被巡察单位的精心安排下进行,一般只能看到正面和积极的一面。而暗访则由巡察组自己安排,在时间、地点和人员的接触上可以自由的选择,因此,往往能看到一些真实的现象,听到一些真实的情况,将所有的个别谈话记录和在明察暗访中了解到的情况由表及里地进行分析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归纳出客观真实的若干问题作为巡察成果。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达到改进工作和提高工作质量的目的是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而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是巡察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落实整改的情况。被巡察单位应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正确对待,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巩固巡察检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