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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车买卖合同

栏目: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24-03-16 13:58:32 作者:文/会员上传 发布时间: 人气: 下载.docx文档
文章导读:甲方:  乙方:  年日  车辆抵押合同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条例》、《合同法》......
甲方:
  乙方:
  年日
  车辆抵押合同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条例》、《合同法》规定特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发动机号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写(小写: )。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
  第五条 借款期限月至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正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逾期 天以内的,按 一日收息和综合费用。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及利息,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本人,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的汽车一辆,因本人的车辆质押协议书已到期而无力偿还借款金额,现委托出售该车辆(包括该车牌户籍手续出售)。
  被委人可以办理以下事项:
  全权代表我本人签署该车辆和该车牌户籍手续的转让、过户或转户籍等一切手续。全权代表我本人办理该车辆和该车牌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
  附注:如果车主本人不过来配合被委托人办理其手续,被委托人有权将该车和该车牌手续转让给别人,对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被委托人将不予承担,将由委托人负责。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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