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用工工程项目2、用工方式3、工期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4、劳务费用4.1 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4.2 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5、施工作业标准5.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 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5.3 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6、甲方责任6.1 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6.2 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6.3 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6.4 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 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6.6 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6.7 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6.8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6.9 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7、乙方责任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7.2 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7.3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7.4 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7.5 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7.6 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 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8、施工作业的检查8.1 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8.2 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 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 JGJ59-99 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9.2 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9.3 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10、工程材料10.1 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10.2 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 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 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11、劳务费的结算11.1 每月 25 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 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 28 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 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 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13、环境和文物保护13.1 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13.2 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14、违约责任14.1 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14.2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 24 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14.3 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15、争议解决15.1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16、合同生效与终止1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17、补充协议17.1 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管理处:人力资源处: 经办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