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就需方杭州“赞成良著花苑”项目的钢材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供钢材品种、材质、规格、数量及生产厂家
1、线材(Q235)Φ6.5mm Φ8mm;
2、圆钢(Q235)Φ10mm Φ12mm,9米定尺;
3、螺纹钢(HRB335、HRB400)Φ10mm~Φ32mm;9米定尺;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上述产品。
主要供货厂家为:线材____常州中天、永钢、萍钢;
圆钢____湖州富钢;
螺纹钢____常州中天、江阴长达、江阴西城、萍钢、沙钢、永钢、新兴铸管。
如遇上述厂家断档,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认可,方可改供其他钢厂产品。如无特殊情况,供方不得供应以上厂家之外钢厂的产品。
二、供方所供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即螺纹钢GB1499.2—2023标准、圆钢、线材GB1499.1—2023标准,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抄件)。
三、计量:圆钢、螺纹钢定尺、理论计量交货;线材以出库磅码
单为准。具体数量以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施工单位收货人签收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价格
每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清结款项一次。以送货当月的杭州市当月《杭州造价信息》中供应价相对应品种规格下浮30元/吨作为结算价。如遇当月《造价信息》价格调整,则调整部分在下月结算时一并清结,不影响当月正常结算。
需方在每个结算期满及收到供方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15日内向供方付清应付款项。(第一次付款时,扣减供方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供方无违约的需方至迟在在工程主体结顶7天内向供方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杭州市三里洋码头等。
交货方式:由供方代运至需方工程现场,运
杂费及装卸费等30元/吨已含在单价中(发票另行开具)。
六、每月25日需方预报下月用材计划,以便供方备料。需方对所报计划实际变更不应大于±10%。如果变更数量大于±10%,则供方需另行组织采供。供方在接到需方具体送货通知后三天内将钢材送至工程现场。需方须具备必要的卸货条件并及时收验货。
七、异议处理。
关于质量异议,需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产品标准和使用标准验收和使用钢材,需方不得使用未经复检合格的钢材,否则产生后果与供方无关。如遇对钢材存有质量异议时,需方可随时向供方提出。供方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48小时内先调入同规格、相应数量的双方无异议的钢材以确保工程使用。有异议钢材如经判定确为不合格产品,供方负责退或换,并承担相应的运吊费用。如果未能按约送入钢材,则每延期一天,供方赔偿5000元。
关于计量异议。需方对供方所供钢材存在计量异议应在收货当时提出(但不得拆件),供方在接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处理,需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结果才予签收。
八、关于违约责任
为使本合同顺利履行,双方约定:如供方延期送货,每延期一天,赔偿需方100元/吨,同时需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如需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供方所欠款项的0.8‰的滞纳金,如需方延期付款时间超过10天的供方可停止供货,如超过30天的供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 代表(签字):
需方: 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