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销售合同协议书通用一
卖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安全食品与肉类工程”,加快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大力推进无公害蔬菜管理,实现无公害蔬菜定点销售,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蔬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无公害蔬菜购销达成协议。
第一条乙方供应蔬菜的名称、品种和总量,分批发货(提货)的数量和时间:
1.乙方供应的蔬菜应符合国家无公害蔬菜标准或江苏省地方标准。
2.价格应比交货日期同品种蔬菜的市场价格高_________%。
第二条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_________。
第三条检验方法和标准:根据交货(提货)的时间和地点,委托甲方的市场开办单位或法定检验机构现场取样,按第四条结算方式(放根;在下列方法后面的括号中;)
1.市场提供的蔬菜品种在交货(提货)当日单价上涨后,蔬菜价格应在每批交货(提货)当日或日后结算支付
2.市场提供的蔬菜品种在交付(交割)当日单价上涨后,每批累计结算应在当日或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市场设立无公害蔬菜销售区域销售,并设置和标明无公害蔬菜产品标识(产品标明产地或生产菜农名称),以方便消费者识别和购买;
2.甲方供应给乙方的蔬菜必须按照第三条及时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价格不得随意降低或拒收;
3.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蔬菜后,必须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进行结算和支付蔬菜费用;
4.乙方销售的不合格蔬菜有权拒绝,但应出具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农业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销售合格蔬菜;
2.在生产过程中,要接受市(县)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指导部门或蔬菜专业指导所的技术指导,推广优良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销售的蔬菜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控制在质量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江苏省地方标准;
3.按照约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向甲方供应无公害蔬菜;
4.乙方对生产的无公害蔬菜质量负全部责任,市场抽检不合格的蔬菜自行退市、销毁,不得流入其他市场销售。
第七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购买或故意降低价格,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支付食品价格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货款,乙方有权拒绝销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食品价格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出售或部分出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蔬菜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在合同数量未完成前擅自出售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人民币。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双方未能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能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送市场主办单位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精选销售合同协议书通用二
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经销商名称: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共同开发市场,拓展销售渠道,互利互惠,平等诚信合作的原则,特签订以下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品牌区域
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销售任务: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本产品人民币 万元以上。
四、优惠政策
1、价格按甲方统一的价格出货
2、甲方对产品价格调整以书面通知或传真
3、乙方不得低于进货价出售该产品
五、回款政策以及返利政策全年完成任务的并于年底货款全部结清者返利2%,以货物形式返还。
六、结款方式原则上款到发货,或货运代收货款。
七、售后服务以及退换货处理
1、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认为损坏或不在保修范围的,原则给予维修,只收材料费用。
2、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以退换。所有的产品退换,外观不得有划痕,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准。3自行拆装,拼装,内部零件缺损,更换后的产品,概不予退换。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姓名(签章):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精选销售合同协议书通用三
合同号: 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日签署
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所订购家具的购销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1条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基材和数量:
家具名称/商标__________
基础材料价格__________
规格和型号_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_
量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
人民币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
第2条提供自定义规格家具图纸的方法和要求:
对于甲方自己规格的家具,甲方应在______之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意的,由乙方门店销售人员签字(盖章),并退回甲方留存一份。
第3条家具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要求和处理方法:
本合同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家具行业标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以双方约定为准。
甲方在验收中发现对数量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对质量有异议的,可在《上海家具行业三包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乙方知道或应该知道甲方的异议后,有义务按照上海家具行业“三包”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交货(提货)期限、地点和方式:(任选一项)
本合同中订购的家具包括:
1.乙方应将其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费约为人民币_______元。(如由甲方承担,乙方凭法律文件结算)
2.甲方应于____________日从乙方处领取。
第5条结算方式、期限和存款:
双方同意提货时以现金支付货款;如果甲方以个人支票或信用卡结算,产品应在付款至乙方账户后三天内交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定金。 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作为价款。
第6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无权要求退还押金;如乙方未能交货,双倍押金退还。
2.逾期交货和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计算方法为:万分之_____的价格,逾期天数。
3.乙方向甲方销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名优标志、认证标志、厂名、长地址、产地等欺诈行为,乙方应依法增加赔偿,即乙方先赔偿甲方损失,再增加赔偿金额至消费者购买家具价格的两倍。
第七,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1.向商店所在的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
2.向店铺所在地行政机关申诉;
3.或者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8条其他商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店铺组织者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乙方退店的,店铺主办单位应提前承担民事责任。
买方
甲方名称(签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卖方
乙方名称(签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商店的组织者
单位名称(签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备注:本合同一式三份,第一份给买方,第二份给卖方,第三份给卖方组织者。
精选销售合同协议书通用四
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有关标识,停止与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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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或与""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则:一,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留存,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后).
甲 方:xx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签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