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租赁合同和承包的区别 鱼塘租凭合同的一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第一条本着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关系的原则,依照国家政策、法规、法律等规定,结合甲方制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双方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由乙方租赁承包经营客运路线,并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_________空调豪华_________座大客车。共_________辆,车辆牌照为_________,_________给乙方全额风险抵押租赁承包经营与_________对开,_________至_________直达快客车线。
第三条乙方因资金有一定困难不能一次性交清承包车辆风险抵押金,经甲方同意可分期付款,计收利息,乙方按期偿还本息
第四条线路租赁承包时间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线路租赁承包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期承包合同,
第五条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线路承包金_________元,甲方为了优惠专线承包经营,在承包期前二个月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车辆折旧租赁承包期间,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使用经营管理权,车辆折旧承包全额风险抵押金缴清后,甲方可按每辆车_________元优惠价转让给乙方。
第七条车辆折旧租赁期间或车辆折旧期满,直至车辆报废,车辆的牌照、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永属甲方所有;线路租赁期,线路的所有权,线路证、卡的所有权永属甲方,乙方不得损坏和遗失。
第八条在租赁承包期间内,原则上不许转让承包,乙方因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对车辆转让承包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清理一切债务后,向甲方缴纳转让手续费_________元台,方可签订转让合同。假若乙方资金暂有缺口,可用参股形式吸收部分外来资金,由乙方严格把关,与实际出资人签订参股合同。如果发现内部员工弄虚作假,以自己名义代人签订假参股合同,从中坐收牟利的情况。乙方有权取消投资人参股权,其投入股金及股权自动让出,股金________年以后连本带息退回实际投股人。乙方除对假参股人所得中介费、代劳费等全部没收外,还将处以所得总额一倍的罚款。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公司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第十条原有租赁承包至_________线营运且尚未到承包期的部分普通型车辆,其车主若同意参与_________至_________直达快客车专线投资的,可投资合股经营。不愿意投资合股经营的,由乙方折价收回车辆,但在不保留上下客站场的原则通过下,车主基愿意继续营运的,其产值、管理费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为_________元月。凡愿意过户迁出的,可迁出,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发车站点提供专窗售票,专位停车上客,积极为乙方配载,甲方在乙方总营收中收取10%的劳务费。
第十二条原则上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增车、增班、减车、减班。甲、乙任何一方要增车、减车、增班、减班都必须征得双方同意和认可。
第十三条如遇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性的变化和新的规定,甲方应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乙方必须按规定交纳安全基金_________元,到期如数退还。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按先交后行的原则,在每月的____日前向甲方缴清下月的各项规费后方可营运。乙方如有营收款在甲方,甲方可代为抵扣,如果仍不足以交清,乙方应及时补交,甲方下达达催款单期限不交者,甲方将采取收缴车辆牌照、证件、扣车、停止车辆运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对此拖欠的承包金按0.5%收取滞纳金。
第十六条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缴交的租赁承包金,代征、代交、代收的各项费用按十二个月计收。乙方在租赁承包期车辆所需费用和车辆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乙方需雇用司机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进行登记、考试、考核合格并按照市劳务规定,办理有关用工手续后方可雇用开车,乙方雇用人员均要参加社会劳动保险。
第十八条在乙方按月缴清承包金及各项规费的前提下,甲方有责任代办、代缴各种费用,并及时办理,确保票证按时发放到位;协助乙方搞好车辆的年检、季检,年审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商务事故、保险索赔及调解有关纠纷。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协调对方站售票、停车、洗车等事项。签订运输协议,协办营运收入结算、划拨、核算、兑现。
第二十条乙方有权对甲方职能部门和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提起申诉和索赔,并对甲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政府和甲方企业相关的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返
鱼塘租赁合同和承包的区别 鱼塘租凭合同的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兹遵守:
一、甲方保证对出租的土地享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邻南邻西邻;北邻。乙方租赁的土地共计亩。
三、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签订本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的租金。
五、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如在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对该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时,涉及地上之物的赔偿费用由乙方享有。土地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鱼塘租赁合同和承包的区别 鱼塘租凭合同的三
订立合同双方:
县 乡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 鱼塘(河道、水库、湖面) 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 公斤(或 元),其中:
年上交 公斤( 元), 年上交 公斤( 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 鱼占 %, 鱼占 %, 鱼占 %……。上交时间均为每年 月 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 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 规格的小鱼、鱼苗,
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 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 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 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 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 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 县 乡 村 组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乡 村民 (盖章)
年 月 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