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历史 商朝历史 周朝历史 汉朝历史 秦朝历史 三国历史 晋朝历史 南朝历史 北朝历史 隋朝历史 唐朝历史 宋朝历史 元朝历史 明朝历史 清朝历史
×取消主题

2024年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通用8篇)

栏目:六号文库 更新时间:2024-08-10 12:48:02 作者:文/会员上传 发布时间: 人气: 下载.docx文档
文章导读: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一、宣传主题

垃圾分类全民知晓参与分类争创文明

二、主要任务

(一)发布文件宣传

(二)开辟专栏宣传

3.x县广播电视台刊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短视频;

4.x县广播电视台刊播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

(三)拓宽平台宣传

1.社会宣传

坚持部门联动、统筹资源、多种载体,突出抓好垃圾分类氛围营造。

在城区、景区各领域(行业)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内市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卫健委:在县内各医院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其他县级部门:在办公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2.网络宣传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住建局

(四)开展现场宣传

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五)实施入户宣传

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属地管理的社区

(六)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党校

责任单位:县区所有学校

(七)健全激励机制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活动。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网上有奖竞答”活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及《xx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xxx20xx)》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xx区xx街道垃圾分类20xx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在辖区xx个小区(含城中村)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年初我办招开动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来做好创建工作,要求以城管科牵头,各科室全力配合,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同时,要求各社区,物业小区(包含城中村),切实履行好职责。

开展“资源回收日”专项活动1326场次,现场回收玻璃12吨,金属3.6吨,塑料2吨,纸类3.2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更新老旧分类垃圾桶7358个。栋楼标识标贴6290张,垃圾分类专题培训134场(集中大型培训6场),入户宣传32125户,更换老旧标贴28245张,培养垃圾分类志愿者487名,特色垃圾分类活动356场。张贴户外大型宣传栏269处。发放《xx市家庭垃圾分类指引》62456份。

垃圾分类是一个改变人习惯的工作,甚至可以把垃圾分类称作“垃圾革命”。改变人们长期以来的习惯,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为此我办创新性提出了“三期十步法”三期分别为“导入期”“执行期”“维持期”,其中导入期中又有更具“xx模式”的“志愿者监督员”。在各小区招集志愿者,统一培训,教会方法,熟练应用社区垃圾方类操作指南。依靠这些志原者在日常垃圾分类中起到监督,引导居民的作用。x阿姨是一位退休教师,自从担任志愿者监督员工作以来,和同小区的其它志愿者一道,每天在投放点巡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着整个小区的居民。

垃圾分类不是一次活动,也不是一个项目,而是一个“只有开始没有结束”的工作。为了使我办垃圾分类能够长期持续地开展,逐步成为小区的常规工作,各项制度保障是必要的。下一步我办将招集各相关方,对垃圾分类的持续管理提出合适的方案,形成制度,并切实地落实下去,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常规化开展。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xx 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xx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促使广大业主了解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垃圾分类好习惯,改变生存大环境”的理念,逐步养成文明良好的生活习惯;将垃圾分类全面引入物业服务之中,加大垃圾分类收集力度,全市年内推出10个垃圾分类示范企业、50个示范住宅小区、50个示范大厦,推进文明、环保、清洁、宜居城市的建设进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24年是奥运之年,要以“绿色奥运”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把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落实。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区市政管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工作机制,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项目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相结合,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达到一级规范的同时,提高服务水平,实行垃圾分类;要会同街道(乡镇)、社区引导业主大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责任意识,主动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在物业项目中推行垃圾分类。有条件的企业可拓宽服务领域,实现垃圾收集、运转的全过程经营。

(三)加强指导,推广经验。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检查范围,加强巡视;注意及时发现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宣传,发动和吸引广大业主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生活氛围。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0日-6月30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配合相关部门掌握辖区内物业项目垃圾分类基本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研究,结合属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垃圾分类工作,邀请有关部门宣传讲解垃圾分类工作的内容和标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的作用,开展对物业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的专题培训。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制定本企业所管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和标准。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引导业主提高环保意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设、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设施和存放场所,收集设施标识要清晰、易辨,促进、引导业主正确投放;存放场所要相对封闭,定时消除异味,符合卫生标准。做到与垃圾运输、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各环节有效衔接。

(三)总结推广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物业项目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组织经验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对该项工作中表现优秀企业、优秀项目及项目负责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建立“市区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市建委物业处负责协调组织,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技术指导并督促会员单位开展工作,定期协调调度,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宣传,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依照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的要求,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标准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类方法:住宅小区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三类;大厦一般可分可回收物、其他两类。

二、投放地点:便于业主投放垃圾,且不妨碍交通,便于垃圾收集和清运的地点,如楼门前空地、办公楼层专用场所等。

三、收集容器:选用符合市市政管委公布的统一样式和颜色的收集容器。

四、分类标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要求执行。

五、收集及运输要求:

1、收集垃圾时应做到密闭、分类收集,防止二次污染;

2、收集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洁收集容器;

4、及时清运,协作做好垃圾运输工作。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随着郑州进入垃圾强制分类倒计时,越来越多的细则也在逐步出台。7月21日上午,在郑州市召开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下发了《郑州市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今年底前,郑州市内5区和4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的补贴标准为户均20~25元/月。

同时,《郑州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两个办法也对外公布,郑州市民对废旧家具和旧衣服等不能再随意遗弃了,而要定点投放。其中大件家具可由专业机构上门回收,市民不用掏钱。另外,之前饱受质疑的,遍布各小区的五花八门的旧衣物捐赠箱,也将由城管部门统一整顿,统一设置,统一捐赠,避免出现去向不明的情况。

在《郑州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大件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及其他大件垃圾。其中,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大件垃圾、废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上述办法要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大件垃圾收集方案的制定、专项收运队伍的组建、收运车辆和工作人员的配置,公布预约方式及电话。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企业)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原则上每个住宅区应当设置1个大件垃圾投放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的,由社区工作站或者街道办事处集中设置。

此外,县(市区)筹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应布局大件垃圾拆解点及处理设施,对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进行人工拆解,拆解产物按照木质材料、金属、海绵、塑料、皮革、织物等不同性质分类集中打包处理。拆解之后无再生利用价值的可燃物,破碎后可焚烧或者热解处置。

对普通居民来说,需要注意的是,大件垃圾不能再随意投放了,而应当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或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或者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预约,由专业清运队伍上门回收。严禁将大件垃圾投放在其他生活垃圾收集点或者随意丢弃在路边及其他隐蔽位置。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郑州市分类办)负责人介绍,上门预约回收,产生的费用前期都有政府承担,不需要市民支付。

废旧织物回收箱每个小区至少一个,原有捐赠箱将统一整顿

20xx年8月1日起,《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就将正式实施,该办法中所指的废旧织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再使用的服装及家用织物。

关于废旧织物的回收,《办法》要求一个独立的住宅区应至少设置一个废旧织物回收箱,回收箱服务区域住户超过500户时可根据废旧织物实际产生情况增加。回收箱箱体应统一标识,外观包含分类类别、标志、投放指引、处理流程、回收企业联系方式、监管电话、箱体编号等基本要素。

废旧织物回收企业应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提供免费预约回收服务,定期收集回收箱内的废旧织物,收集频次不少于每两周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郑州很多小区里,都设置有废旧衣物捐赠箱,这些捐赠箱的名字各不相同,设置主体也是五花八门,有各个慈善机构,也有社会化的公司,不少市民对于捐赠衣物的流向都不了解,而之前也有媒体报道,有些不法公司将市民捐赠的衣物重新出售牟利。

对于这些五花八门的旧衣物捐赠箱,郑州市分类办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他们已经制定了实施细则,下一步将对这些小区里的旧衣物捐赠箱进行统一规范,取缔原有的各种捐赠箱,改由城管部门统一设立,统一回收,计划在8月底规范到位。

对于统一回收的衣物中,有价值的衣物,城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对接,交由民政部门进行捐赠,这样也避免出现去向不明和出售牟利的可能。

郑州年底前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超70%,分拣中心提至“一把手”工程

在同日下发的《郑州市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到20xx年底前,郑州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此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也须达到70%以上,底前达到95%以上。

针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并纳入诚信考评体系。物业管理企业在考评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郑州市相关规定,按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户均20-25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10元/月,剩余部分由各区财政承担。

对无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将引进运营企业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模式,由运营企业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职责。补贴标准同上述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

而作为郑州生活垃圾分类末端的重要一环,郑州市各区分拣中心的建设一直备受关注。此次《方案》中也明确,郑州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要把区级分拣中心建设当成“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20xx年底前建成投运。

此外,方案中还要求,新建农贸市场须配套建设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现有的果蔬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日产2吨以上果蔬垃圾的都要实施果蔬垃圾就地化处理。在智慧化方面,郑州市将研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过程智慧化监管,达到各类生活垃圾及其再生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监管效果。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24〕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一)准备阶段(2024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4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24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负忧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24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24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xx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分类方法

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暂分为四类。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精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24〕29号)要求和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xx 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应有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齐河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底,全县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公共机构办公区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24)进行标志设置。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二)可回收物

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三)厨余垃圾

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动物饲料等。

(四)其他垃圾

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公共机构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二)提倡示范带动。各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要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各公共机构要在干部职工中培育一支志愿者队伍,深入垃圾分类工作一线,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日常,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者活动的专业性,使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公共机构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拓展交流渠道。各公共机构要积极推荐引导干部职工关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微信公众号,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交流互动活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增强社会影响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公共机构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

2024年底前,各公共机构要完成垃圾分类点设置工作,合署办公楼的主管部门负责大楼内外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独立办公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布设分类垃圾桶相关设施和清运事宜。各公共机构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垃圾源头分类实效,分类投放,不得乱扔乱放、私自出售或处理,上级领导适时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不重视,垃圾分类不彻底,造成工作被动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是认真落实“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要求,各公共机构食堂和所属招待场所要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从源头减少使用塑料制品。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倡导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三是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真正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尤其在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中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加大资金支撑保障。各公共机构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设施配套、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对厨余垃圾堆肥等简单易行的再回收、再利用措施,要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

(五)强化经验总结。各公共机构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建设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分享到:
赞助商AD位
个性签名:无意影响世界,但求安顿自己。
近期热门
赞助商AD位
格言警句: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本站最新文章
本栏图文推荐
赞助商AD位
格言警句: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网站首页|关于本站|网站地图
趣历史感谢每一位喜欢本站的人,欢迎将本站分享给你的朋友!历史知识尽在 ─ 趣历史!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若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鲁ICP备2021008856号-18 Copyright © 2021-2024 趣历史 www.028gtxx.cn 版权所有
DOWN